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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女方就要离,男方却因为结婚欠巨债,如何是好?

相見情已深, 未語可知心。 如果你不小心被愛情辜負, 那就學會吐出來, 縱然愛情遠了, 我的友情依然支持你----明一悅讀。

明一悅讀: 你好。 我是去年五一結的婚, 至今剛好一年出頭, 說起來, 我和妻子其實沒多少感情, 她32歲, 我33歲, 大齡男女之間玩了一場閃婚, 但我得承認, 我是認真的, 不管是從婚姻角度考慮還是從經濟角度考慮, 我都想跟她過一輩子的, 因為結婚時, 我和父母共同外借了20多萬付首付, 還借了10萬彩禮給妻子, 算下來一場婚禮花費小40萬, 全是外債, 我還背負了25年房貸。 我只希望結婚以后好好過日子,

可是妻子卻變了心。 她嫌棄我窮, 有兩次因為我讓她幫忙還房貸, 她竟然離家出走。 后來得知房子首付也是借的, 我還要還這些債, 她立馬翻臉說離婚。 鬧來鬧去全是為錢, 其實從結婚半年多開始我們就分居了, 她搬回了娘家, 上個月我收到法院通知才知道她起訴離婚了。 可是我不想離, 因為我經濟上賠不起啊, 我該怎么辦?

明一悅讀:結婚一年女方就要離, 男方卻因為結婚欠巨債, 如何是好?對于女方來說, 婚姻不幸福, 她有資格提出離婚, 況且通過你的描述, 是你婚前隱瞞了“首付也是借的”這個事實, 才讓她有了離婚的念頭。 對于男方來說, 身背巨債, 如果是為了彩禮, 婚姻存續時間短的情況下是可以要求法院判女方歸還一部分的。

但是有一點, 房子首付借的外債, 還有房貸這些部分, 都是你個人的債務, 與女方無關, 你沒有權利要求女方跟你一起承擔。 明一悅讀建議:閃婚最大的錯誤就在于為了結婚而結婚, 忽略了感情的培養, 一旦經濟壓力來襲, 脆弱的感情根本經不起考驗, 所以我們應學會“為愛結婚”, 只有愛才能撐起幸福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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