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鵬
粉絲接機造成機場秩序混亂已不是新聞, 現場的情況完全可以用“瘋狂”和“胡鬧”來形容, 瘋狂在于這些粉絲具有連續性且粗魯無禮的無理智行為, 而胡鬧則在于這些行為本身對規則甚至是法律的挑釁。 不僅干擾了機場的正常秩序, 甚至可能產生踩踏事件、航班延誤等嚴重問題, 產生一連串的社會負面效應。
去年僅首都機場T3航站樓有記錄的粉絲警情達20起, 規模都在50人以上, 今年甚至發生過粉絲嚴重影響飛機的正常起飛, 致使飛機晚點兩小時的情況。 民航局針對粉絲接送機導致航班延誤、粉絲“機鬧”等現象,
明晰了粉絲接送機管理之后, 機場和航空公司方面就應該以公共秩序為重, 以相關社會正常運行狀態為最大追求, 去采取嚴苛的懲戒和限制, 形成強有力的現實約束力。 追星行為雖然是個人自由, 但這種自由的實現, 不應建立在危害公共安全、影響公共秩序的基礎之上, 面對粉絲們自彈自唱、孤芳自賞的“機鬧”行為, 相關部門應該給予嚴厲的懲戒, 要讓這些狂熱粉絲明白, 追星可以, 但損害他人和公共利益、影響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
追星本身是一件很正能量能跟著偶像一起成就更好自己的事情, 更多的是內在的成長與完善, 然而不少偶像卻明顯偏愛粉絲機場前呼后擁的感覺。 不斷增多的粉絲意味著偶像在市場上可以順利地“開疆拓土”, 從而得到更多的經濟收入。 但需要提醒塑造和傳播明星的媒介, 如果在“吸金”的道路上不加節制地煽動粉絲的情緒, 最終留下的只有物質化、娛樂化和混沌化, 成為“價值上的空心”, 枉顧偶像對社會的基本責任, 遲早會受到社會的嚴苛規范和反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