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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不是粉丝追星的秀场

劉春鵬

粉絲接機造成機場秩序混亂已不是新聞, 現場的情況完全可以用“瘋狂”和“胡鬧”來形容, 瘋狂在于這些粉絲具有連續性且粗魯無禮的無理智行為, 而胡鬧則在于這些行為本身對規則甚至是法律的挑釁。 不僅干擾了機場的正常秩序, 甚至可能產生踩踏事件、航班延誤等嚴重問題, 產生一連串的社會負面效應。

去年僅首都機場T3航站樓有記錄的粉絲警情達20起, 規模都在50人以上, 今年甚至發生過粉絲嚴重影響飛機的正常起飛, 致使飛機晚點兩小時的情況。 民航局針對粉絲接送機導致航班延誤、粉絲“機鬧”等現象,

近日發布的一則關于加強粉絲接送機、跟機現象管理的通知, 對于嚴重干擾行為影響如堵塞、強占、沖擊值機柜臺、安檢通道及登機口(通道)等行為的旅客將限乘航空器一年。

明晰了粉絲接送機管理之后, 機場和航空公司方面就應該以公共秩序為重, 以相關社會正常運行狀態為最大追求, 去采取嚴苛的懲戒和限制, 形成強有力的現實約束力。 追星行為雖然是個人自由, 但這種自由的實現, 不應建立在危害公共安全、影響公共秩序的基礎之上, 面對粉絲們自彈自唱、孤芳自賞的“機鬧”行為, 相關部門應該給予嚴厲的懲戒, 要讓這些狂熱粉絲明白, 追星可以, 但損害他人和公共利益、影響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

就必須付出代價。

追星本身是一件很正能量能跟著偶像一起成就更好自己的事情, 更多的是內在的成長與完善, 然而不少偶像卻明顯偏愛粉絲機場前呼后擁的感覺。 不斷增多的粉絲意味著偶像在市場上可以順利地“開疆拓土”, 從而得到更多的經濟收入。 但需要提醒塑造和傳播明星的媒介, 如果在“吸金”的道路上不加節制地煽動粉絲的情緒, 最終留下的只有物質化、娛樂化和混沌化, 成為“價值上的空心”, 枉顧偶像對社會的基本責任, 遲早會受到社會的嚴苛規范和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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