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榆林一男子開車回家時, 半路卻上來個醉漢, 賴在車上不走, 無奈將其拽下車, 強行離開時竟將對方碾壓身亡。 然而這還并不算完, 這名倒霉的男子劉某近日還因為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男子開車回家時半路上來個醉漢
從陜西榆林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判決書上獲悉, 案件發生在2015年10月23日傍晚, 當時劉某駕駛著自己的大眾朗逸轎車回家, 沿榆陽區長虹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恒安路十字, 左轉行至恒安路減速帶時, 一名醉漢突然打開車馬一屁股就坐到了副駕駛上。
圖為醉漢上車的地方
“當時在路過減速帶時, 車開的很慢。 ”事后劉某稱, 這名醉漢上車后就說:“把我拉上, 能捎三步捎三步, 能捎兩步捎兩步”, 劉某說, 當時車在十字路口, 還有其他車, 他擔心交通擁堵, 不方便處理, 而且前面就到家了, 就想著把車先開走再說。
車禍示意圖
于是, 劉某就將車開到了他所居住的恒安路錦苑小區l2號樓與14號樓之間車道。 停車后, 就不停地勸說這名醉漢下車。 可誰知, 這名醉漢就是賴著不走。
上車地點距離車主劉某居住的小區很近
法院審理查明, 在這期間, 劉某將所駕車輛熄火, 手拿車鑰匙下車行至副駕駛室外, 與這名醉漢發生廝拉, 將其強行從副駕駛座位拉下車, 致對方受傷。 隨即啟動車輛前行, 將在車頭前的這名醉漢卷入車頭底部。
劉某居住的小區, 案發地也在該小區的道路上
事發后, 劉某停車撥打110報警, 并叫來多人抬起車, 將其拉出并進行胸部按壓、人工呼吸等搶救。 但不幸的是, 對方被120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鑒定, 死者系胸、腹部受擠壓導致窒息死亡。 而且血樣中檢中乙醇濃度為246.63mg/100ml。
事故就發生在這樣的小區道路上
分析說明, 死者符合被小車擠壓, 使肋骨不能上舉, 膈肌不能下降, 限制呼吸運動, 最終導致窒息死亡。 冠心病使心臟代償機能下降, 加速死亡過程, 是死亡的輔助因素。
事發所在地的榆林恒安路
法院審理后認為, 被告人劉某因瑣事與酒后的被害人發生糾紛, 將被害人強行拉下車, 又駕駛車輛, 在明知被害人在車前的狀況下,
鑒于劉某主動報案, 搶救被害人, 并如實供述, 構成自首, 且被害人前因上有過錯, 可對其從輕處罰。 因此, 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劉某犯故意殺人罪, 判處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