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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被当网约车载客引质疑 律师:乘客有风险

“貨拉拉”被當網約車載客引質疑

交通部門表示無資質車輛不得載客運營 律師稱乘客一旦遇交通事故或陷維權困境

網友將自己打“貨拉拉”乘坐的經歷發到微博上

北青報記者也打到一輛“貨拉拉”

網友展示打到“貨拉拉”的訂單

連日來北京大雨, 不少市民反映早晚高峰出行時, 打出租車或網約車等待時間較長。 其間有網友“另辟蹊徑”, 在一款提供運送貨物名為“貨拉拉”的APP上打“貨車”。 “貨拉拉”載客的消息在網上引發爭議。 爭議焦點是用貨車運營載客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盡管“貨拉拉”平臺聲明稱,

該平臺是一家同城貨運平臺, 車輛不能接客運訂單, 且貨廂載人是嚴重違規行為。 但北京青年報記者探訪發現, 仍有一些“貨拉拉”司機在載客接單。 平臺客服表示, 他們目前沒有自查功能, 只能依賴用戶舉報。

現象

“貨拉拉”變身網約車?

連日來北京大雨, 不少市民反映, 早晚高峰時段, 打出租車或者用網約車軟件打車, 需要較長時間排隊等待。 隨后, 有市民發帖稱, 自己用一款名為“貨拉拉”的貨車軟件, 約到了一輛注冊為拉貨用途的面包車。 發帖網友還稱, 即便在沒有貨物的情況下, 司機也同意載他們到指定地點。

這篇帖子在網上引發大量爭論, 有網友質疑, “貨拉拉”車輛的做法“屬于超范圍經營”, 涉事平臺對拉貨和拉人是否做了規定和限制?還有網友質疑,

拉貨的車被當做載客的網約車使用, 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講述

有司機明知無貨仍載客

李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 用“貨拉拉”打到貨車是7月16日晚上8點左右, 當時他通過“貨拉拉”APP在新浪總部大廈附近預約了一輛面包車, “從公司樓下到家”。 李先生解釋, 下班時間打車的人非常多, 在用“貨拉拉”之前, 他嘗試用網約車軟件打車, “軟件顯示當前排位177位, 等待需要兩小時以上”。

“我想起來, 曾用過‘貨拉拉’軟件約車搬家, 當時是不用排隊的。 于是, 我就用‘貨拉拉’APP預約了一輛面包車, 車型是九座商務車。 ”他回憶, 下單后很快有司機接單, 10分鐘左右就接到了他。 “我告訴司機我沒有貨, 司機也沒說什么,

載上我就走了。 ”

李先生表示, 盡管相同距離“貨拉拉”和網約車平臺上的報價差不多, 但“面包車里比較破, 師傅說有人用來拉魚、雞鴨啊, 味道不好聞, 坐著也不太舒適”。

另一位曾用過“貨拉拉”打車的市民則表示, 近日曾約到過一輛七座面包車, “我覺得‘貨拉拉’也是網約車, 送啥都是送, 自己就是貨, 我就預約了。 ”他表示乘坐這輛“貨車”時, 也曾擔心過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如何跟平臺溝通的問題。

探訪

司機承認載客行為常有

是否真如網友所說, “貨拉拉”的貨車也在干“網約車”的生意?

近日, 北青報記者通過“貨拉拉”APP, 預約了一輛信息顯示為“小面包車”的貨車。 頁面內容還顯示, 該車載重800公斤, 特殊規格一欄標注為“全拆座”。 下單后幾秒之內,

有司機接單。 頁面上顯示, 司機距北青報記者2.4公里。 因為堵車, 約20分鐘后, 司機到達。

北青報記者告知司機沒有貨物, 詢問能否坐車去指定地點, 司機答復稱“沒問題, 到了目的地正常收費”。

在車上, 司機介紹, “不拉貨只載客”的情況并非第一次遇到, “除了帶人跟貨, 載客的情況也時常有。 ”司機稱, 目前平臺通過攝像頭監控他們的行程, “走哪條路, 時常出入的地方等, 但暫時沒有監控我們是拉貨還是載客。 ”

7月17日, 北青報記者再次使用“貨拉拉”APP預約“小面包車”, 北青報記者再次告知對方沒有貨物, 只想當“網約車”用, 這名司機依然表示可以接單。 有多名司機稱, 他們確實接到過某些單, 會顯示“沒有貨物, 兩個人”之類的信息, 平臺也會派給他們。

探訪中, 有司機聲稱“載客比拉貨劃算”, 理由是“不用裝貨、卸貨, 跑起來也快, 省了很多麻煩”。

如果載客更為方便, 為何不注冊網約車平臺?司機解釋, 一輛車只能注冊一個平臺, “網約車平臺對車輛的硬性要求高, 車要好, 一般價格在十幾萬元, 像我們這種小面包車沒法通過審核, 但‘貨拉拉’對車輛沒有這種要求。 ”

有司機向北青報記者透露, 近期他們接到的載客訂單有增長, “現在平臺上面包車、貨車充足, 我們通常是有選擇性地接單, 一般只接5公里之內的單, 十幾分鐘就能到。 ”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 在收費上, 同等距離“貨拉拉”的價格與網約車叫價差不多, 但乘車環境和安全性能上有差別。 預約的幾輛“貨拉拉”面包車, 有的車內有異味, 有的被拆掉了后排座位,有的碼放了一些雜物和小板凳。有司機稱,其長期跑郊區和西二旗、回龍觀等地。“每到早晚高峰,就會接到幾個人一起打‘貨拉拉’的車,他們通常會在打車的時候備注說:有幾個人,沒有行李,希望有空調,車新一點兒等。所以車里備了小板凳,是在座位不夠的情況下,可以在放貨的車廂里擠一擠。”

回應

“貨拉拉”:司機載客將被封號

7月16日,對有網友反映“貨拉拉”被當做網約車使用一事,“貨拉拉”APP發布聲明稱,“貨拉拉”是一家同城貨運平臺,按照相關運輸法規規定,貨運和客運分開,“這就和客車不拉貨是一個道理,所以我們平臺的車輛是不能接納客運訂單的(在副駕駛位隨貨物跟車除外)。”聲明還稱,貨廂載人是嚴重違規行為,因為貨廂中缺少安全措施,在車子行進中貨廂內有危險,很容易發生碰撞、摔傷,所以“貨拉拉”也一直嚴厲禁止貨廂載人、人貨混裝的用車方式。

7月17日,北青報記者致電“貨拉拉”平臺客服,詢問聲明發布后,為何仍有司機接載客訂單一事。客服人員回復,平臺明確規定不允許載客,但目前平臺沒有自查的方式,只能通過用戶在線舉報和申訴,“確認載客行為后,會對涉事司機進行封號等處理。”

法規

如無資質不能運營網約車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2016年12月21日,市交通委官網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明確開網約車的條件為“京人京車”。

人員方面,網約車駕駛員須為本市戶籍、取得本市核發的駕駛證件。車輛方面,車輛應是符合提供載客運輸服務基本條件,經本市公安部門年檢合格,已購買營業性車輛的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客意外傷害險,具備本市車輛號牌的5座三廂小客車或7座乘用車。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多次表示,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即使司機有從業資格證,但車輛沒有變更為營運性質,仍然要按照非法運營查扣車輛。如果面包車駕駛員和車輛不具備資質,則涉嫌違法運營。

提醒

律師:乘客打“貨車”有風險

目前,“貨拉拉”平臺有部分如五菱宏光七座客車、長安七座客車、福田G9 九座商務車等車型。“貨拉拉”的客服人員表示,上述幾種車型,在平臺上都可以注冊并且通過審核。但北青報記者致電北京市交管局12122熱線獲悉,上述幾種車型屬于客車,不能進行貨運。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是客車還是貨車,具體以行駛證為準,(‘貨拉拉’這類)第三方平臺無權更改。車輛是客車還是貨車是一經出廠就被固定的,不能隨意更改。如果使用客車用來拉貨,一經執法部門查處,會根據具體違法情況作出相應處罰。”

同時,北京市交管局12122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將面包車后排座位拆卸后用于裝貨的行為是違法的,“車輛不得擅自進行改裝、拆卸”。

此外,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提醒,消費者使用“貨拉拉”平臺上的車輛當作“網約車”有風險,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或陷入維權困境。

韓驍稱,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的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

韓驍表示,這一法律規定要求“貨拉拉”平臺做到兩點:一是禁止平臺司機以平臺名義欺騙消費者而進行載客活動;二是在平臺上明確提醒廣大消費者“貨拉拉”平臺不允許從事載客活動,防止部分消費者因不知情而將其當作“網約車”使用。

他表示,如果消費者知悉“貨拉拉”的拉貨用車性質,依舊將其當作網約車使用,且平臺已盡到提醒消費者注意的義務,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消費者也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北京青年報 張雅 劉珜 張香梅)

有的被拆掉了后排座位,有的碼放了一些雜物和小板凳。有司機稱,其長期跑郊區和西二旗、回龍觀等地。“每到早晚高峰,就會接到幾個人一起打‘貨拉拉’的車,他們通常會在打車的時候備注說:有幾個人,沒有行李,希望有空調,車新一點兒等。所以車里備了小板凳,是在座位不夠的情況下,可以在放貨的車廂里擠一擠。”

回應

“貨拉拉”:司機載客將被封號

7月16日,對有網友反映“貨拉拉”被當做網約車使用一事,“貨拉拉”APP發布聲明稱,“貨拉拉”是一家同城貨運平臺,按照相關運輸法規規定,貨運和客運分開,“這就和客車不拉貨是一個道理,所以我們平臺的車輛是不能接納客運訂單的(在副駕駛位隨貨物跟車除外)。”聲明還稱,貨廂載人是嚴重違規行為,因為貨廂中缺少安全措施,在車子行進中貨廂內有危險,很容易發生碰撞、摔傷,所以“貨拉拉”也一直嚴厲禁止貨廂載人、人貨混裝的用車方式。

7月17日,北青報記者致電“貨拉拉”平臺客服,詢問聲明發布后,為何仍有司機接載客訂單一事。客服人員回復,平臺明確規定不允許載客,但目前平臺沒有自查的方式,只能通過用戶在線舉報和申訴,“確認載客行為后,會對涉事司機進行封號等處理。”

法規

如無資質不能運營網約車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2016年12月21日,市交通委官網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明確開網約車的條件為“京人京車”。

人員方面,網約車駕駛員須為本市戶籍、取得本市核發的駕駛證件。車輛方面,車輛應是符合提供載客運輸服務基本條件,經本市公安部門年檢合格,已購買營業性車輛的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客意外傷害險,具備本市車輛號牌的5座三廂小客車或7座乘用車。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多次表示,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即使司機有從業資格證,但車輛沒有變更為營運性質,仍然要按照非法運營查扣車輛。如果面包車駕駛員和車輛不具備資質,則涉嫌違法運營。

提醒

律師:乘客打“貨車”有風險

目前,“貨拉拉”平臺有部分如五菱宏光七座客車、長安七座客車、福田G9 九座商務車等車型。“貨拉拉”的客服人員表示,上述幾種車型,在平臺上都可以注冊并且通過審核。但北青報記者致電北京市交管局12122熱線獲悉,上述幾種車型屬于客車,不能進行貨運。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是客車還是貨車,具體以行駛證為準,(‘貨拉拉’這類)第三方平臺無權更改。車輛是客車還是貨車是一經出廠就被固定的,不能隨意更改。如果使用客車用來拉貨,一經執法部門查處,會根據具體違法情況作出相應處罰。”

同時,北京市交管局12122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將面包車后排座位拆卸后用于裝貨的行為是違法的,“車輛不得擅自進行改裝、拆卸”。

此外,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提醒,消費者使用“貨拉拉”平臺上的車輛當作“網約車”有風險,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或陷入維權困境。

韓驍稱,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的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

韓驍表示,這一法律規定要求“貨拉拉”平臺做到兩點:一是禁止平臺司機以平臺名義欺騙消費者而進行載客活動;二是在平臺上明確提醒廣大消費者“貨拉拉”平臺不允許從事載客活動,防止部分消費者因不知情而將其當作“網約車”使用。

他表示,如果消費者知悉“貨拉拉”的拉貨用車性質,依舊將其當作網約車使用,且平臺已盡到提醒消費者注意的義務,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消費者也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北京青年報 張雅 劉珜 張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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