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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奇案权贵的鹿被农户的狗咬死,知府巧判案还民清白

話說在宋朝有那么一個當官的叫鄭青之, 此人的官位和權力都很大。 這人閑的沒事在家里養了頭寵物鹿, 因為害怕這鹿跑丟了, 就令人做了一塊牌子寫上鹿的來歷和身份然后掛在了鹿脖子上。

有一次這鹿沒看住偷溜出府, 直接就跑到一戶農民的地吃起了青苗。 當時有一只狗在現場, 就是這農民自家養的看家狗。 這只狗見看到有一個怪物在田里大吃特吃, 就沖了上去瘋狂啃咬, 于是這頭"官家鹿"就死于"農民狗"的口下。 其實這也不算什么嚴重的事, 你本身沒有看好鹿讓它吃了別人苗。 就算被狗咬死了這和農民也沒什么責任。

可是對方卻不這么認為:這頭鹿來歷可不一般, 代表著官家的有地位和身份, 一個農民的狗憑什么咬?如果是單純的賠錢嗎?那可不是這么好說話的。 鄭大爺官當的很大家里也不缺錢花, 他就認為是農民故意找事, 挑戰我這個官員的威嚴。 因此鄭大爺叫人給當地的知府通了個氣, 就說這件事必須要嚴格的處理農民, 一定要給他來個刺字流放。

那個地方的老百姓聽到這件事之后都感到豐常憤怒, 紛紛說這老鄭家不是在公然的禍害我們平民百姓嗎?知府也感覺特別難做, 這件事分明是錯在鄭府現在反倒要農民受刑, 這根本也說不過去呀!可是知府也不能得罪鄭家, 畢竟對方能隨時把他開除回家。

于是知府就把個皮球踢給了下邊的一個小吏。 這名小吏是玩文字的高手, 他非常了解上司的煩惱, 就動手寫了一份文件, 大體上的意思是說, 此鹿雖身帶名牌, 可這狗卻不認得字, 并不了解鹿的來歷, 所以整個事件狗要負全部責任, 和農民無關, 只有判處這只不認字的狗死刑給鹿抵命。 知府看了非常高興于是就決定如此辦理, 雖說農民因為養了一只文盲狗"不識字"而幸運逃過一難, 但卻損失青苗和一只忠誠的看家狗。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 在那個權力至上的社會里, 受苦受欺負的總是這些平頭百姓。 這件案子從表面上來看是因著一只狗"不認字"從而讓其主人躲過一災, 還不如說成是因著知府手下這名吏官的聰明以及對低層百姓有著深刻的同情,
最后讓案件有了轉機, 后來終于讓強勢一方閉口, 給平民百姓還了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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