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6日, 合肥市城鄉建委專門下發《關于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 要求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 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根據通知要求, 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 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 施工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 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 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 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 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
此外, 各施工單位和項目部在高溫期間, 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 適當調整作息時間, 采取“干兩頭、歇中間”的方法, 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 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作業區和宿舍區須保證良好的防暑降溫條件, 特別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樁、管道等密閉的作業環境, 要保證通風措施;工地辦公室、休息室和職工宿舍要做到寬敞、明亮、通風, 配備淋浴間, 有條件的可配置飲水機、電冰箱、空調等防暑降溫設備。
各工程項目部不得以職工宿舍悶熱為由,
(合肥晚報 ZAKER合肥記者 吳奇)
(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