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翔自從在澳洲卷入性侵丑聞后, 一直備受外界關注, 直到6月29日才保釋成功, 以苛刻的條件暫時出獄, 與妻子董璇女兒小酒窩一同居住。 轉眼間, 7月19日就將迎來高云翔案的下次開庭, 本周四不同于保釋開庭, 而是對高云翔的犯罪嫌疑進行認證, 看來高云翔三天后有一場硬仗要打。
在高云翔一案中, 還有另一個犯罪嫌疑人王晶, 不同于高云翔的成功保釋, 王晶雖然對獄中生活叫苦連天, 卻被法院拒絕了保釋請求, 至今待在語言不通的獄中。 高云翔保釋案先于王晶進行, 后來王晶提出了與高云翔相同的保釋條件,
7月16日, 有媒體曝出新南威爾士州法院官網上的開庭公開信息, 網頁上載明了高云翔和王晶的下次開庭時間都為2018年7月19日上午9點半, 但顯示兩人的案號不同。 案號不同, 意味著在檢方最初提起訴訟時, 是把高云翔和王晶作為不同案件的當事人分別立案的, 而如今同時同地的開庭, 是否意味著高云翔和王晶此次遭受相同的待遇了呢?
隨后, 我們就該問題向國內律師進行了詢問。 雖然中國和澳洲法律有些出入, 但在大框架方面很有參考價值。 律師回復說, 因為高云翔案和王晶案的受害方都是同一當事人,
近日來, 還有謠言稱受害女方向高云翔二人索要錢財, 同意撤訴。 但在開庭公告上可以明顯看出, 該案件為公訴案件, 早已超出民事范圍, 進入到了刑事范圍中, 移交檢察機關。 而受害女方雖然作為當事人出席, 并能夠得到相應的民事賠償, 但案件的立案和撤訴都不是她能夠決定的, 又怎會私下協商呢?
目前, 高云翔的妻子董璇和女兒小酒窩, 都在澳洲陪他度過這段風波, 三天后的庭審想必董璇也會出庭。 而有報道稱, 王晶的妻子和父母近日也現身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