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經濟網報道, 陳先生從網上購買的小米手機在家中充電時突然發生自燃, 熏黑了床頭柜。
在向網店和手機生產商索賠時, 兩者出具的方案, 相差很大, 陳先生把相關維權經歷, 寫成帖子, 發布在網上。
網店答復賠償300元, 而小米公司達成口頭和解后, 對方承諾賠償手機1299元與床頭柜500元總計1799元, 但要求陳先生簽保密協議, 禁止在網上和媒體上發布此消息。
手機自燃不是消費者人為造成, 屬于小米手機的品質問題, 根據《合同法》規定, 即便消費者簽署了相關保密協議, 也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陳先生覺得,
就像陳先生所說:“產品的良品率不可能達到100%, 總會有小概率事件發生。 “但網店和小米手機處理事情的方式和方法, 確實不妥。
難道是小米剛剛上市, 忘記了是消費者是撐起它百億市值的中堅力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