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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峰再谈车祸逃逸:最错误的决定是没有报警就离开现场

李易峰主演的電影《動物世界》正在熱映, 他一改流量鮮肉的固定戲路, 花費整整一年時間閉關拍電影, 想改變觀眾對他的固有印象。

事實上, 大部分人對他的觀感還停留在16年那場驚心動魄的車禍逃逸案, 這也是他演藝生涯中揮之不去的陰影。

16年5月27日, 李易峰被爆凌晨3點駕駛蘭博基尼撞橋墩, 之后直接棄車離開。

當天中午, 工作室發聲明向公眾道歉, 稱李易峰開車時腳底打滑, 在拐彎時不慎撞向橋墩, 現場沒有人員傷亡和公共財產損壞, 由于李易峰要飛摩納哥工作, 后續事宜交由工作人員向交管部門報備,

愿意接受相應處罰。

《新京報》指出疑點:事故發生時離李易峰登機還有四五個小時, 他留在原地接受警方調查, 若不存在酒駕醉駕等嚴重違法情形, 后續事宜征得警方同意, 完全可以委托工作人員來代理, 不一定會影響登機。

6月15日, 北京交管部門正式做出處罰:演員李易峰駕駛豪車撞橋墩的交通事故中, 警方認定其肇事后逃逸且駕駛未懸掛號牌機動車上路, 做出罰款2000元, 記24分的處罰。

24分的構成:肇事逃逸扣12分, 車輛無照上路扣12分。 最后, 李易峰還賠償道路搶修花費6000余元。

李易峰再談車禍逃逸, 更冷靜更客觀也多了些無奈。

“撞車那一瞬間, 我的頭腦一片空白, 完全蒙了, 第一個念頭只知道完蛋了, 摸摸臉, 再看到手上沒有血跡,

稍稍松了口氣。 ”

李易峰說當時附近正在施工, 有人過來敲車窗催他趕快把車開走, 但他無論怎么操作, 車都毫無反應。

李易峰提到他當時做了一個極其錯誤的決定:沒有報警就離開了現場。

這讓他受到肇事逃逸的指責, “出事地點離我家不遠, 我就稀里糊涂地走了回去, 當時正處于極度的慌亂之中, 我不知如何是好, 一心想著趕快回去找人商量怎么處理撞爛的車。 ”

李易峰對此萬分后悔, 如果他多點兒責任心, 好好待在原地, 等警察勘察過事故現場, 檢測過血液酒精濃度, 確認過他沒吸食任何違禁藥品后再離開, 這個意外就會僅僅止于一場車禍。

李易峰否認自己出國避風頭, “半個月前就安排好的工作,

沒法兒臨時向品牌方團隊請假, 無法取消既定行程。 ”

李易峰說自己在國外工作那幾天非常愧疚, 沒有睡過一天安穩覺, 和工作團隊商量如何盡快回國配合調查, “我不能再繼續留在國外了, 哪怕再多幾個小時都不行。 回到北京, 我一下飛機就去做了筆錄。 ”

李易峰說車禍發生后, 他的缺席讓一場普通的交通事故演繹成各種添油加醋的版本, 有說他醉駕的, 有說他藏毒的。

但錯了就是錯了, 他百口莫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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