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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想“四天工作制”,须先扭转加班现象

王琦

近日, 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休閑綠皮書:2017-2018年中國休閑發展報告》顯示, 2017年中國人每天平均休閑時間為2.27小時, 僅有部分發達國家的一半。 報告提出我國休假制度中長期改革建議, 在勞動生產率達到一定水平的前提下, 2030年起, 可在全國范圍內實行四天(36小時)工作制。 屆時, 就可取消每年通過前挪后借形成的黃金周或小長假制度。

“四天工作制”的話題由來已久。 此前, 在2014年中國國際休閑發展論壇上, 就有專家表示, 我國落實帶薪休假的阻力是因為勞動生產率較低。 從經濟發展來講, 我國到2030年將達到可施行四天工作制的經濟條件。

在新浪網發起的調查中, 贊成“四天工作制”的網友占到85%以上。 但也有網友吐槽:雙休日都沒有, 更何談“做四休三”?

應該看到, 同樣是五天工作制的情況下, 國人的平均休閑時間僅為一些發達國家的一半, 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加班現象。 近年來, 加班正日益成為職場年輕人不得不面對的生活狀態。 某些公司變相鼓勵加班, 誘導員工自愿加班, 也就逐漸形成了不得不加班的公司氛圍或者是提倡以加班為榮、自愿加班的公司文化。 一些企業甚至推行“996工作制”, 即工作日早9點上班, 晚9點下班, 并且一周工作6天。 可見, 對這種加班現象不加以扭轉, 即使推動了四天工作制, 恐怕對于一些勞動者來說也只是鏡花水月。

在一些企業看來, 加班是勞動者敬業的體現, 而不少勞動者也敢于拿青春當籌碼, 過勞死、猝死的新聞時有出現。 人并非機器, 無節制的過度加班, 不僅透支了勞動者的身體健康, 而且容易降低工作效率, 反而事與愿違。

四天工作制, 只是專家的一種說法, 更多還只是暢想。 這顯然不會簡單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水到渠成, 還需要做相應的工作來助推。 當下, 有關部門不妨加以宣傳倡導, 讓更多企業認識到畸形加班現象的危害, 同時主動積極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發揮“鯰魚效應”。 各級組織也要切實履行職責, 對于企業長期違法安排勞動者長時間加班的行為予以曝光和查處, 讓勞動者充分享有法律賦予的休息休假權。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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