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不舉子”, 即生了孩子不養育, 把嬰兒溺死或扔掉, 這是宋朝時期的一種殘忍的社會現象。 歷史上, 歷朝都存在“不舉子”的現象,
《東坡志林》記載, “黃州小民, 貧者生子多不舉, 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殺之”。 朱熹父親朱松做官福建, 在《韋齋集.戒殺子文》說, “民多止育兩子, 過是不問男女, 生輒投水盆中殺之”!可見當時的“不舉子”風氣有多嚴重!而且官府屢禁不止
對此宋代人到底發現了什么翻天覆地的改變?
一是宋代人口較以往漢唐時代大大增加, 突破了一億大關。 然而官府收稅厲害, 特別是按人頭收稅, 老百姓交不起稅, 被迫自動減丁。 人頭稅不光宋朝, 歷朝都有。 直到清朝攤丁入畝, 滋生人丁, 永不加賦, 不再按人頭收稅, 套在人口頭上的枷鎖才解開人們才敢放開生, 放開養, 因為這時確實物質條件提高了, 老百姓普遍養育得起了。 這才有了中國人口的大爆發, 連續突破3億,
二是苛捐雜稅多, 增加了許多斂民新法, (其中丁賦, 俗稱人頭稅)老百姓負擔不起。 冗兵冗官在宋朝是最嚴重的時期, 苛捐雜稅隨之也多, 全部壓在普通老百姓頭上, 不殺會交更多稅, 并且也養不活。 《宋會要輯稿·食貨》載:“湖州丁絹最重, 至生子不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