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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只工作4天,但如果薪水降低50%,你会同意吗?

今天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了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 《休閑綠皮書:2017~2018年中國休閑發展報告》建議, 2030年實行“做四休三”。

咋一看, 一周只需工作4天, 休息3天, 想起來還挺美滋滋的。 但是, 如果因此將你的薪資降低20%甚至50%, 你還會同意嗎?

比如有些通過輪崗工作的職工, 企業為了降低成本, 安排他們進行較長時間的輪崗輪休, 這部分人薪資水平就可能會降低。

也有一種可能, 你實現了每周工作4天, 在當下就業環境下, 要么工資真的很低, 這樣一來, 工作時間少了, 也意味著你拿到手的工資也少了。

對于那些已經福利待遇都到位的單位員工來說,

做4休3很明顯是一種福利, 一周奮斗4天, 可以多休一天, 這樣可以利用空余時間來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情, 而想賺更多外快的人, 可以有更多時間來做兼職。

而這個做4休3的制度對于高效率人士來說, 也是一個好的訊息, 原本一周5天8小時的工作, 通過每天延長一個小時的工作時間, 4天就能夠完成的事情, 比5天工作日還節省4個小時, 既完成了工作, 又節省了時間, 這是他們喜聞樂見的。

不過對于工作效率不高或者原本工作量就超負荷的人來說, 這未必就是一件好事。 工作時間少了, 然而工作量就在那, 自己不完成的話別人也不可能替你完成, 所以無奈之下, 意味著你需要加班來完成, 甚至原本就該休息的時間也都要拿來工作,

明明是休息時間卻用來加班, 很明顯得不償失, 而且容易導致心理不平衡。

所以, 你所處的是什么單位, 你會贊成4天工作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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