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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帐号法院判定继承 扎克伯格却说不

記得有一個段子, 講的是一個父親把他有三百個妹子的微信號在臨終前給了兒子, 那是他最重要的遺產, 這看似可笑, 但我們不得不面對QQ、微信這些社交帳號的價值和繼承問題。 鍵叔先帶你看下發生在德國的事情。

日前, 德國最高法院做出裁定:2012 年被火車撞傷身亡的女孩的父母應該被允許登陸女孩的 Facebook 帳戶, 包括私信內容。 顯然, 法律是將女孩的帳戶視作遺產對待了。

在我國, 也有同樣的案例。 江蘇省市民劉偉君經過公證, 依法將父親生前使用的兩個手機號過戶到自己名下。 之所以要這樣做,

不是因為這個手機號是什么靚號, 而是因為父親經營著企業, 生前用這個號做生意聯系

然而, 在德國的判決卻沒能像咱中國的手機過戶那樣順利, 因為這一判決遭到了 Facebook 公司的拒絕!Facebook 認為有義務保護用戶在平臺上所連接的所有人的隱私。 查看私信不僅僅會涉及死者的隱私, 更會涉及她尚在人世的其他好友的隱私。

看來小扎根本不鳥德國法院的判決, 堅持維護用戶隱私, 拒不執行。 那德國法院也是無可奈何啊。 莫說他德國法院了, 就是美國的FBI面對用戶隱私問題, 同樣不能強制蘋果公司解鎖iPhone, 看來這些科技公司保護隱私是認真的。

類似的被拒絕也發生在國內, 2011年, 王女士的丈夫在車禍中喪生, 王女士想要保留丈夫的QQ號碼,

在沒有登錄密碼的情況下, 求助騰訊公司, 同樣被拒絕了。

現在的社交帳號繼承問題是新時期出現的法律問題, 很多科技公司也在摸索更適宜的辦法, 比如Facebook此前規定用戶必須年滿 18 周歲才能選擇委托聯系人, 但后來也允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在孩子去世后成為委托聯系人。 也就是說, 盡管我們人掛了, 但帳號依然會繼續在網絡上發光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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