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23日晚上6點40分左右, 莊河棧小線公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名騎三輪車男子先遭摩托車撞飛, 后又被轎車碾壓, 傷重不治死亡。 近日, 莊河市法院以交通肇事罪, 分別對摩托車和轎車司機判刑。
事發地點位于棧小線公路上。 事發時, 聽力障礙殘疾人宋某無證駕駛無牌照的摩托車行駛, 撞上了前方路邊騎人力三輪車的艾樂(化名), 艾樂被撞飛到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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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秒之后, 司機田某駕駛一輛私家車經過該路段, 從受傷倒地的艾樂身上碾壓過去。 艾樂隨后被送往醫院搶救, 但傷勢過重死亡。 經莊河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
案發后, 宋某和田某家屬賠償了死者家屬, 獲得諒解。
今年6月14日, 莊河市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認為, 宋某田某均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宋某系聾啞人, 依法應從輕處罰。 兩被告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并取得諒解, 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鑒于被告犯罪情節較輕且有悔罪表現,
近日法院一審判決:宋某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緩刑一年。 田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