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十年修得同船渡, 百年修得共枕眠”, 婚姻往往是兩個家庭的大事, 往往是年輕人走上成熟的標志。 但現在很多人就算是結婚了依舊玩心很重, 家庭的責任感、事業心還是沒有形成, 且夫妻之間往往因為一句小事吵得面紅耳赤。 在這個沒有包容、理解的婚姻基礎下, 很多人往往會負氣離婚。 現在的離婚率普遍提高, 且近年來農村的離婚率也開始增加。 為避免這種不良風氣的蔓延, 國家出臺了婚姻法新規, 不少人感嘆結婚容易離婚難!
一、三種情況不能離婚
1.申請駁回未滿6個月再次申訴
一般在離婚的時候法院也會慎重考慮,
2.配偶是軍人的
如果男方是因為在外面當兵的原因, 導致夫妻之間的感情變淡, 這種情況女方想要提出離婚是不能被允許的, 要知道軍人承擔的是保家衛國的重擔, 個人感情必須受到保護。 如果不是軍人主動同意離婚的, 那就不能提出離婚請求。 如果女方因為出軌等情況, 將會受到軍事法庭的嚴厲制裁。
3.孕期一年內
女方在懷孕期間內, 再到產后的一年時間, 為了保障婦女的權益, 讓孩子更好的成長。
二、六種情況難離婚
1.在辦理離婚中有一方是被強迫的, 沒有明顯的自愿離婚意向, 這種情況下不能進行離婚。
2.對于共同財產的劃分、孩子的撫養權及撫養費等情況達成一致協議, 在離婚時依舊有糾紛的, 不能離婚。
3.離婚當天并不是由夫妻雙方共同到場, 不能簽訂離婚, 防止出現很多的強迫離婚、非自主行為離婚。
4.離婚時候呈遞的材料屬于造假的情況, 比如說提供一方的婚外情證據、轉移財產證據。 這種情況下不能離婚。
5.沒有結婚證的情況, 這種情況則需要村集體和街道證明, 證明雙方的夫妻關系, 并補辦結婚證。
6.因為買房、分戶等情況而達成的虛假離婚協議, 發現后將會駁回離婚請求。
以上就是2018年婚姻法的新規, 之所以會這么多的限制, 主要還是保障夫妻一方的權益, 畢竟雙方結為夫妻不容易, 為了家人和孩子, 大家也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