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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三毛的闺中密友,被前夫捉奸而名誉扫地,如今60岁成这样?

在這個新人輩出的娛樂圈, 很多明星因為負面新聞而名譽掃地。 我們今天要說的這位歌手, 曾經的她堪稱歌壇神話, 而深受歌迷的喜愛。 她就是“美聲歌后”——潘越云, 是臺灣最知名的女歌手之一。

她自幼受喜愛音樂父母的影響, 童年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家里聽黑膠唱片或者是西洋音樂。 正是因為長期的音樂熏陶和自身的天賦, 也就造就了她在音樂上的認知度。 成年后的潘越云很長的一段時間都是在高雄的一家酒吧里駐場歌手, 直到被好友邰肇玫推薦到剛成立不就的滾石唱片試唱。

結果她成功征服了評委,

成為了滾石唱片首位簽約的女歌手。 1980年時潘越云以一首《我的思念》驚艷了歌壇, 讓很多很多聽眾都發現了潘越云的魅力。 次年潘越云發行了第一張專輯《再見離別》, 因此受到了臺灣著名主持人張小燕的青睞, 被為她錄制電臺廣告。

其實潘越云的顏值并不算出眾, 但是憑借著招牌式的慵懶唱腔讓聽眾辨識度頗高。 之后又演唱了《天天天藍》、《野百合也有春天》、《無言的歌》等膾炙人口的經典歌曲, 在各大金曲獎上也是拿獎拿到手軟, 成為了樂壇名副其實的“神話”。

1997年, 潘越云與畫家黃光全談起了戀愛, 并在1999年結婚, 婚后育有1個女兒。 這段感情起初一直被外界羨慕, 但是其實兩人婚后不到3個月的時間就出現了感情問題。

潘越云不僅需要獨自支撐整個家的開支, 更是受到丈夫的威脅恐嚇。

2008年, 不堪其擾的潘越云只能選擇分居, 后來與黃啟洲相戀并開始同居, 卻被甚至被黃光全捉奸在床, 導致名譽大損。 黃光全還將潘越云告上法庭, 最后法院要求潘越云賠償黃光全800萬臺幣。 2010年4月底, 黃光全撤銷訴訟并同意離婚。 5月11日, 離婚生效, 女兒歸潘所有, 男方擁有探視權和一筆800萬臺幣的“賠償金”, “通奸罪”的起訴也被撤銷。

近期, 60歲的潘越云與齊豫共同為閨中密友三毛舉辦“回聲”演唱會, 喚醒了一代人的青春記憶, 你會捧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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