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事發在2006年時的一個案件。
年僅21歲的孕婦小張正準備騎著車去親戚家串門, 出門不遠處就遇到了剛和女朋友吵架心情不好的18歲小伙子劉某, 兩人不小心的發生了沖撞, 于是就吵了起來。 當時情緒激動的劉某發現四周無人, 于是他就強行把小張拉到當地磚瓦廠旁邊的一片玉米地中并對這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孕婦下去了毒手, 對其實施了暴虐式性侵, 但是由于當時小張情緒一直非常激動并且保持呼換求救狀, 劉某就用雙手遏制住她的脖子, 直到對方沒有了呼吸。
事發之后劉某就逃走了,
目前兇手劉某因為涉嫌眾多罪名而被抓捕。
但是這個事件也是因為重要的DNA數據才幫我們抓住了兇手, 終于還給小張家12年之久的清白。 現在我們國家也在逐步建立系統的DNA數據庫, 通過這個數據庫, 我們在未來可以實現減少走失兒童的事情,
最后, 所有人都要記住做了壞事永遠都不要抱著僥幸心理, 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正義也許會遲到, 但是從來都不會缺席, 所以違法的事情不要做, 再沖動激憤都要告訴自己要冷靜3秒, 永遠都不要意氣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