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出生的遼寧阜蒙縣男子齊某有精神分裂癥。
齊某家住阜蒙縣東梁鎮某村。 他家的鄰居是63歲的張大爺。 去年10月31日, 張大爺家在齊某家院外伐樹, 齊某為此打傷了張大爺, 還砸了張大爺家用來拉樹的汽車。
11月3日, 張大爺到阜新市二院住院并報了警。 11月8日老人出院回家。 11月10日7點左右, 齊某沖進張大爺的家中, 實施報復。 齊某用磚頭砸張大爺和其老伴的頭部, 又用螺絲刀捅刺張大爺的腰背部和其老伴的胸部。 張大爺的老伴受傷后跑出家門呼救, 而張大爺則被捅倒在血泊當中。 經搶救無效老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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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齊某逃回家, 被民警在家中抓獲。 而到案后齊某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行為。
同村人稱, 齊某確實有精神病癥狀。 而其被刑事拘留后, 同監室的羈押人員也證實, 齊某精神狀態不正常, 甚至“上完廁所不用紙擦, 沒有衛生觀念。 ”后經鑒定, 齊某患有精神分裂癥, 案發當時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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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齊某的辯護律師提出, 本案系鄰里糾紛所引發, 齊某實施犯罪行為時系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依法應減輕處罰。
法院審理認為, 齊某持磚頭和螺絲刀故意打擊、刺扎他人要害部位, 造成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微傷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