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經常可以看到人口被拐賣的新聞, 雖然很多時候, 可以通過各種手段和渠道幫助尋回, 但多數小孩還是無法追回。 在古代拐賣人口的事情, 也常有發生, 但是一旦被拐賣, 那么就是永別了。 因為古代消息很閉塞, 想要尋回非常困難。
所以, 歷朝歷代都很重視拐賣人口這個問題, 從漢朝開始, 就將拐賣人口這一犯罪行為定為重罪, 被官府抓到就要被砍頭, 還要被分尸。 以后的朝代基本沿用漢律, 只是刑罰的輕重程度各有不同。 而到了清朝, 也對拐賣人口做了詳細的法律規定。
在大清律法中, 將拐賣婦女兒童定為死罪。
如果這些人壞了良心, 用邪術誘拐兒童, 那就是絞立決, 從犯直接發配到最遠的邊疆, 一輩子別想回來了。 如果將被誘拐的婦女兒童賣給妓院的, 也是斬立決, 從犯要發配給黑龍江的士兵做奴隸。
而且, 清朝不止對拐賣的人處罰, 如果買方明知買來的人口是拐賣的, 那就同罪論處。 就連中間人也要承擔一定的刑罰。 就是這樣的重刑也并沒有減少被拐賣的人口。
而這些人販子拐賣人口的方法也是各顯其能。
在古代, 一般晚上集會時間是人販子下手最好的時間, 所以在古代如果有燈會往往就會有孩子或者女人丟失。 這些人丟失之后往往很難再回到以前的家里, 為奴為婢暫且不說, 賣到青樓去做娼妓就凄慘了。 比如《紅樓夢》里的香菱被拐賣之后, 命運就直轉之下, 從小姐淪為奴婢, 最后也沒有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