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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现金支付不能炒作了,央行新规整治拒收现金商户

正在做第三方支付、新零售、智慧城市建設等的機構和企業們可得注意了。 按照新規,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時, 不得炒作“無現金”概念。 一些平臺推出的各種“無現金”活動會受到怎樣的影響呢?

中國人民銀行13日下午發布公告指出, 為維護人民幣流通秩序,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規范旅游、餐飲、零售、交通運輸等行業以及行政事業、公共服務等領域的現金收付行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 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 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任何單位和個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

應當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整改。

新規出臺原因何在?

對這項新政策出臺的原因, 在公告中如此解釋: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地域差異大、城鄉發展不平衡, 消費者支付需求多種多樣, 現金支付習慣和偏好仍然廣泛存在。 近年來, 流通領域人民幣現金使用出現了一些新問題, 群眾反映強烈。 如一些消費者在旅游景區、餐飲、零售等行業商戶消費時被拒收人民幣現金, 既損害了人民幣的法定地位, 也損害了消費者對支付方式的選擇權。 出臺公告有利于打造安全、高效、和諧的人民幣流通環境。

據悉, 此次將在綜合治理的基礎上對行政事業、公共服務、大中型商戶進行重點關注,

對不正當競爭、惡意或采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行為, 堅決予以查處。 各地在建設智能化、信息化城市過程中, 要求注重保障全體消費者合法權益。

電商平臺無人銷售等是否會受新規影響?

據稱, “可以使用非現金支付”情形為,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為履行反洗錢、財務管理等方面的法定義務, 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進行支付的, 應當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隨著移動互聯信息技術的普及發展, 對于電商平臺、無人銷售、自助服務、網絡政務等場景, 以網絡化、無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務、履行法定職責, 也不具備現金收取條件, 且參與各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上達成一致,

可以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

必須明確, 政策指引本身是中性的, 目的是規范包括現金在內的各類支付工具的選擇和應用, 對支付行為、業態發展、技術創新并不會產生帶有偏向性的影響。

非現金支付強力發展, 流通中的現金也在增長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5月24日發布的數據, 2018年一季度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處理移動支付業務109億筆, 金額達70萬億元人民幣, 同比分別增長逾17%和16%。 在網上支付、移動支付、電話支付三大類中, 移動支付增速最為明顯。

但應該注意到, 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強力發展之下, 流通中的現金(M0)仍在持續穩定增長。 中國人民銀行7月13日也發布了2018年上半年金融統計數據報告, 表明流通中貨幣(M0)余額6.96萬億元,

同比增長3.9%。

在13日出臺的新規答問中, 承認了近年來非現金支付方式的廣泛應用給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積極、深遠的影響, 并認為新規有利于鼓勵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諧發展, 目前已經形成現金、銀行卡、互聯網支付和移動支付并存的多樣化支付工具體系, 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優勢, 較好地滿足了不同市場主體的支付需求, 應該和諧發展。

天虎科技 羅曙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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