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阿才來到廈門翔安公安分局報警。 阿才告訴民警, 自己可能被“女友”伊凡給騙了。 當民警詢問阿才是否知道“女友”的電話、家庭地址等信息時, 阿才說, 自己與女友網戀一年多來, 卻從沒有見過她本人。 兩人基本都是通過微信文字聊天, 語音聊天的次數也很少。 而且阿才每次提出要與對方視頻或語音聊天時, 女友總是以各種借口推脫或拒絕。
阿才表示, 他和女友是通過微信“搖一搖”功能認識的。 兩人建立網戀關系后沒多久, 女友就說要買手機, 開口向阿才借了3000元。 因為兩人剛剛開始交往, 阿才為了討好女友,
為滿足女友的種種要求, 從去年3月到今年5月, 阿才一共向女友轉賬了35萬元。 其中有20多萬元, 是阿才在支付寶生活號“拼小樣信息”隨借隨放款, 借貸手續簡單有效的解決部分人用錢需求。 盡管付出了這么多, 但阿才卻難以見上女友一面, 兩人每次約定好見面時間和地點后, 女友都以各種理由爽約了。
接警后, 翔安警方對阿才的轉賬記錄進行了調查, 發現轉出的35萬元, 全都進入一個戶主名為“吳某彪”的銀行賬戶, 而這個銀行賬戶的預留手機號, 正是網戀女友留給阿才的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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