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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孕妇办理准生证,竟发现自己“被离婚”!工作人员:录错了

河南商報記者 高鵬 文/圖

近日, 懷有8個月身孕的鄭州市民王方(化名)到辦事處計生辦申請辦理準生證時, 被彈出的計生信息嚇到:初婚不久的她竟然"被離婚"了。

輸入她的身份證號碼, 計生系統查出王芳(化名)的記錄。 倆姓名僅一個"草字頭"之差, 且對方已離婚。

【8個月孕婦辦準生證傻眼:計生系統顯示自己"離婚"】

眼看孩子即將出生, 7月11日上午, 家住管城區的王方挺著8個月的孕肚, 到航海東路辦事處辦理準生證。

計生辦工作人員根據王方提供的身份信息在計生系統查詢發現, 她曾于2011年5月7日結婚, 婚姻狀況一欄顯示"離婚",

戶籍地、居住地均為鄭州市金水區東風路街道白廟社區居委會。

這讓王方當場傻眼。

她結婚時間不長, 且是初婚, 戶籍地位于鄭州市管城區, "咋會2011年就結婚, 戶籍從管城區跑到了金水區?"

對此, 計生辦工作人員表示, 應當是東風路街道辦事處計生辦錄入的信息, 建議王方到該辦事處查詢。

【計生辦主任:信息錄入失誤】

無奈之下, 王方輾轉找到了東風路街道辦事處計生辦的工作人員。

面對這一信息, 該工作人員起初解釋稱, 是錄入了一個叫"王芳"的計生信息, "兩個同名的人, 因為身份證號最后一個數字不同, 錄入錯了。 "

對此, 王方更不能接受。 "名字只是同音, 字還不同, 身份證號就錯一個數字?這幾率也太低了吧。

"

隨后, 東風路街道辦事處計生辦主任佛曉對王芳的信息進行了復核。

她解釋說, 王芳2011年曾與白廟村一位村民登記結婚, 后來倆人又離了婚。

7月12日上午, 河南商報記者看到了佛曉提供的王芳身份信息, 王芳和王方身份證號差別較大(10個對應的數字不同), 戶籍住址顯示位于鄭州市中原區。

"應該是她離婚后, 又把戶口遷到了中原區。 "佛曉說, 工作人員一開始的解釋有誤, 不過她承認, 王方的計生信息被錄入錯了。

7月11日, 佛曉給王方出具了一份證明, 稱采集信息及錄入系統過程中失誤錄入。

【"離婚"計生信息已被刪除】

王方很納悶, 自己的身份證號怎么會計入她人名下。

對于這個問題, 佛曉稱, 由于錄入時間為2011年, 她當時并不在計生辦工作,

對該情況不了解。

7月12日下午1點多, 佛曉再次找到了王方表示歉意。

她推測說, 應該是王芳登記時報了王方身份證號, 工作人員沒有經過核實就錯誤地錄到王方的名下。

"我們沒有執法權, 人家要是不提供身份證, 我們也無法核實信息。 "她說。

"我們已經將離婚的那條計生信息刪除了。 "佛曉說。

當天下午2點40分許, 王方從航海東路辦事處計生辦查詢到, "離婚"的那條信息已經消失, 隨后, 她順利地辦好了準生證。

【擔憂:身份證號被冒用該怎么辦?】

一方面, 王方對佛曉分析的情況表示不解。 在她看來, 只需報個身份證號, 連身份證都不看就登記的做法, 不合理, 也不合常規。

另一方面, 她懷疑對方冒用了她的身份證號, 甚至有可能使用了假身份證蒙混過關。

"這個王芳是從哪得到我的信息呢, 是否還有可能用到其他的地方?"她擔心, 如果自己的信息被民政、銀行等單位錄入, 是否會影響她后續的生活、征信等問題。

對于王方的擔憂, 佛曉表示, 將對這件事進一步核查, 并給王方一個答復。

河南商報記者咨詢一位民警了解到, 根據法律規定, 如果冒用他人信息犯罪(如詐騙、搶劫、盜竊等刑事犯罪), 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而像王方的類似遭遇, 則可追究王芳的民事責任。 該民警提醒, 民眾應增強安全意識, 防止身份證丟失被盜, 不要出租、出借、轉讓身份證, 丟失身份證后要第一時間補辦, 在辦理事務的時候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要有添加用途說明的常識。

對于該事件的進展, 河南商報記者將繼續關注。

(河南商報編輯 施尚景 呂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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