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繞先生前兩年欠銀行20萬元貸款一直拒不償還, 哪怕是有關部門的司法調解都沒有效果。 今年繞先生卻很快還錢了, 既沒有司法機關催促, 也沒有人直播抓老賴, 只是有人發了一個通知告訴他, 如果不還錢, 他兒子考上的名牌大學就要拒絕錄取了。 為了孩子繞先生乖乖還錢, 速度很快, 畢竟比起來20萬塊錢 孩子的大學夢顯然更重要。
但是, 這樣的治理老賴的方法真的可取嗎?
老賴固然可恨可恨, 畢竟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這些拒絕履行債務的人不只是沒有契約精神, 更是對中國倡導的“信”的羞辱。
然而, 追債的我們是否也需要找到一個界限?有哪些手段我們不能用?有哪些方法即便可以追債我們也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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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因為父親不還錢就不允許人家孩子上大學的追債方式就不可取, 這是典型的腐朽思想作祟。
有關部門可以采取很多方案討債, 現在卻采用逼著人家孩子上不了大學來威脅。 這種方法和農民工綁架老板孩子要工資有什么區別, 難不成因為老板不給工資, 我們就可以縱容這類事件發生?
有關部門為什么不嘗試通過推動允許個人破產來解決債務問題?為什么不能推動財產公示來解決這類老賴?為什么不能允許債主們通過自主處理債務人資產來維權?說白了這些方案讓他們忌憚。
這么多年呼吁的財產公開為什么沒實現?因為最害怕財產公開的不少老賴而是貪污犯!為什么不能允許債權人處理債務人的資產?因為地方欠的國債比起來個人這樣的老賴更讓人觸目驚心。
我們支持債權人討債, 但是對不起, 請不要用這種方法來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