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家一鄰居, 兄妹倆都到了適婚年齡, 漂亮的妹妹本來有一意中人, 可後來卻嫁給了一個比她大許多、自己還極不喜歡的人。 妹妹肯嫁的原因很簡單也很無奈:對方可以給她家一筆可觀的彩禮錢, 自己的哥哥正在為彩禮的事兒發愁。 雖然兄妹倆都結婚了, 但幸福沒有如期而至, 特別是妹妹與丈夫三天兩頭鬧矛盾, 弄得父母苦不堪言。
適當的、讓人可以承受的彩禮, 本也無可厚非。 然而, 有的人出於各種各樣的原因, 變自願行為為索取要脅, 且索要的財物遠遠超出對方家庭的承受能力, 這被人稱為天價彩禮也就不為過了。
為什麼會出現天價彩禮現象?明明知道這樣不好, 可為什麼天價彩禮之風不但沒有被刹住, 反而有水漲船高、愈演愈烈之勢呢?一些專家從風俗習慣沿襲、男女比例失衡、社會攀比心理等多層面進行過系統分析, 有人口誅筆伐進行道德譴責, 也有人建議利用鄉規民約進行必要規制。 誠然, 這些分析和建議都有道理。 但在我看來, 還有一個重要的事實和道理, 需要認清並給予足夠重視。 那就是, 索要天價彩禮, 為難了兒女, 到頭來為難的是自己。
先從社會層面看,
索要天價彩禮無外乎以這樣幾種結局告終:索要成功, 女婿家砸鍋賣鐵背負重債,
莫因彩禮折斷愛情的翅膀, 給年輕人以甜蜜的愛情、幸福的生活, 這是為人父母的本分。 別為難年輕人, 也別為難自己, 讓彩禮承載美好祝福、回歸理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