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法拉出生在四川, 十五歲的時候跟著爸爸移民到美國, 成為美籍華裔。 高中畢業之后, 被美國商學院錄取, 還得到了獎學金, 性格也比較獨立, 大學期間一直有勤工儉學, 擔任雜志模特是她掙錢的一種方式。 2002年參加全美亞裔小姐選美比賽, 從此走上選美之路。
2005年到香港參加香港小姐競選, 雖然只獲得亞軍, 還是被TVB簽約, 正式進入演藝圈。 她的成名作《法證先鋒》經典得不要不要的, 曾被評選為“最有前途的女藝人”, 星途一片光明。
然而, 卻多次傳來她耍大牌的消息, 不跟隨劇組做宣傳, 還經常遲到、搶戲份。
離婚后陳法拉帶走了5000錢贍養費, 眾說紛談, 有的說丈夫不得志, 婆婆也刁難她, 也有人說丈夫和前妻藕斷絲連, 她下定決心離開。
如今陳法拉還是很美, 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祝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