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王女士講述, 自己跟丈夫和孩子一起在外面旅游, 卻發生了不愉快的事情。 四歲的兒子在玩封閉式的滑梯, 可是過了好一會兒她不見兒子出來, 就有些擔心, 過去滑梯旁查看。 這時候, 有一個離滑梯更近的媽媽先她一步過去查看了, 當時是這個媽媽把自己孩子拉出來的, 可是王女士當時沒反應過來, 沒有及時的跟這個媽媽道謝, 兩人就發生了口角, 這個媽媽竟然打電話叫來了30多個人來毆打自己。
當時報了警, 去了派出所做完筆錄已經12點多了, 王女士跟丈夫想趕緊回家, 又怕那30多個人再次毆打自己,
對方報了警, 交警一來, 發現車牌被遮擋了, 吊銷了王女士老公的駕照, 并拘留了7天, 王女士就是想來咨詢, 吊銷駕照合不合理, 他們為了躲避毆打才遮擋車牌, 算不算是緊急避險。 還說對方還大放厥詞, 聲稱要用十萬塊錢解決這件事情, 要不然就不讓王女士走。
寫到這里, 相信大家和小編一樣, 看的云里霧里的。 這件事根本就不符合邏輯, 第一, 如果當時僅僅是二人起了口角發生了爭執, 頂多也就是爭吵幾句叫來自己的老公就差不多了, 而且這兩位還都帶著自己的孩子, 對方怎么有時間在那么短的時間內叫來30多個人呢?第二,
關于這些, 王女士沒有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 那我們就說回遮擋號牌的事吧。 關于緊急避險的方式, 我們的法律是有明確的規定和界限的。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遮擋車牌是要吊銷駕照的, 所以任何情況下, 作為司機, 故意遮擋車牌都是要進行吊銷駕照和扣車扣人的處罰的。 事情已經過去半年了,
下了節目之后, 關于在臺上的前言不搭后語, 記者們想做一次采訪, 可是王女士拒絕了, 并且不愿意透露關于這個案件的任何細節, 所以真相我們無從得知了。 只能希望這件事情早早的有個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