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被挖斷事故現場。
因深圳地鐵在施工中三天內挖斷七根電纜, 深圳供電局7月5日、7日連發多條微博, 隔空喊話深圳地鐵“地鐵野蠻施工是要讓電纜經脈全斷嗎?”熟料, 一周未過, 深圳地鐵施工單位又挖爆了供水主管道。 10日, 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推送緊急停水通告稱, 由于地鐵十號線施工挖爆布吉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主管道, 致使沿線用戶停水。
深圳供電局的控訴微博中, 直言不諱地開懟地鐵施工單位, 稱這是“野蠻施工”。 被懟的深圳地鐵隨后發微博解釋稱, 7月7日在崗廈北地鐵施工現場挖斷電纜,
言猶在耳, 全面排查和頂格處罰, 卻換來再次挖斷供水管道的結果。 這種諷刺性的失誤, 恐怕不能再用“施工單位工人操作失誤”來解釋了吧?地鐵施工方幾天內多次犯同樣的錯誤, 一方面說明頂格處罰的壓力沒有傳導到一線施工人員;另一方面, 說明在工程管理上相當粗放。
另外, 還涉及部門之間的職能協作。 為了規范城市的基建施工, 2014年國務院曾專門發文《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 要求建設單位施工前要召集有關單位, 明確安全責任, 嚴禁在情況不明時盲目進行地面開挖作業。
具體到深圳地鐵施工事故, 施工方在路面開挖時, 有沒有召集相關單位, 進行信息上的互通有無?市政部門有沒有提供管線圖紙, 作為地鐵施工的依據?如果有提前協調, 在管線鋪設區謹慎施工, 避免挖斷電纜、水管并不難, 挖斷管線最多是施工隊伍不專業的體現。 如果沒有提前協調, 說明職能部門間的協作機制形同虛設。 各自為政, 難免容易引發施工事故。
同樣是上述《意見》要求, 各地要完成地下管線普查, 建立綜合管理信息系統。 在城市市政管理數字化之后, 依靠信息庫識別那些管線區變得更為簡單。 但直到今天, 很多城市的地下管線都缺少地面標識。
作為發達的一線城市, 深圳算是城市化發展和市政管理相對成熟的地方, 即便如此, 還是出現“3天挖斷7根電纜”的事故。 到底只是施工人員不專業, 還是有其他市政單位沒有盡到配合的義務, 有待進一步的調查。 在明確責任同時, 千萬不要小看挖斷管線這類施工事故的危害。 去年, 吉林松原市的燃氣管道被施工方鉆漏引發爆炸, 造成5人遇難。
值得一提的是, 不少城市攤大餅式的擴張, 大量上馬基建項目, 但在規劃地下空間時, 一些地區沒有將眼光拉長到幾十年。 隨著人口增加、城市化加速,
要想讓市民少糟心, 市政部門和施工單位就得在規劃上有預見性, 考慮到未來城市的人口變化和基建發展, 長遠布局。 否則隨著城市化的快速變遷, 大拆大建只怕還會造成一個接一個的施工事故。
(澎湃特約評論員 熊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