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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名誉权案,不同意庭外调解,造谣者公开赔礼道歉

因認為王某某在某平臺上散播吳亦凡疑似吸毒等言論, 捏造事實, 對吳亦凡進行人身攻擊, 并使吳亦凡的公眾形象受到很大影響, 吳亦凡對其以名譽權糾紛為由, 將新浪微博平臺運營商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及王某某訴至法院。 7月11日上午, 吳亦凡訴某平臺用戶王某某名譽權糾紛案公開開庭審理。 被告王某某承認造謠誹謗, 并愿意向吳亦凡公開賠禮道歉。

吳亦凡自從離開韓國男團EXO, 回到中國發展后, 熱度不僅不減, 還得到越來越多的人喜愛, 在各檔綜藝節目里, 吳亦凡的帥氣, 紳士,

耿直, 幽默, 這些優點都為他吸粉無數。 但俗話說的好, 人紅是非多, 在關注度越來越高的情況下, 自然黑他的人也是越來越多, 明星頂受來自社會輿論的攻擊壓力自然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造謠誹謗, 無中生有, 嚴重侵害別人的名譽, 就實在是太過分了。 何況造謠吳亦凡疑似吸毒, 對一個明星而言, 影響其公眾形象, 就會直接影響他們的事業。 所以吳亦凡很合理地拿起法律的武器, 保護自己。

在案件庭審中, 被告王某某也承認稱自己所發的涉案內容不真實, 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犯, 目的為獲取點擊和關注, 以便收取廣告利益, 并表示愿意公開賠禮道歉, 挽回被告吳亦凡的名譽, 消除侵權影響。 法律判定除此以外應當在合理范圍內對原告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因雙方當事人均表示可庭后協商調解, 本案未當庭宣判。 庭審結束后, 造謠的女博主表示自己無力賠償, 說起自己的家庭情況哭了起來。 但網友及吳亦凡的粉絲紛紛稱支持吳亦凡維權, 不要調解, 讓造謠者得到應有的懲罰, 為了錢不擇手段, 惡意造謠, 誹謗他人, 不值得同情。 在做這些的時候就應該考慮后果, 承擔應有的責任。

各位, 對于這個案件, 你們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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