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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喆涉嫌侵占罪案开庭结束 当庭认罪请求从轻处罚


宋喆

宋喆當庭認罪請求從輕處罰

據王寶強律師張起淮消息, “宋喆、修雨樂涉嫌職務侵占罪一案, 開庭結束。 宋喆當庭認罪, 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去年9月26日, 宋喆等人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后被公安機關依法執行逮捕。

在王寶強與馬蓉離婚官司的審理過程中, 王寶強向警方報案。 由于涉及非法處理王寶強離婚案的財產等相關問題, 宋喆因涉嫌職務侵占, 于2017年9月11日被警方控制。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 職務侵占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 數額較大的行為。

知情人士透露, 據了解, 宋喆涉職務侵占一案警方開始傳喚6人到案, 目前3人被放, 1人被取保, 宋喆與另一名涉案人員被采取強制措施。

該案中警方已傳訊近20人, 其中馬蓉被四次傳訊。 據警方調查和宋喆等涉案人員交待, 宋喆目前被認定涉嫌職務侵占和挪用王寶強公司資金為400余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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