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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漢奸殷汝耕被槍斃前,念佛經故作鎮靜,大喊16個字被稱太無恥

殷汝耕是我國近代歷史上著名的漢奸之一, 因為投靠日本侵略者, 充當日本人的走狗, 被國民政府判處死刑, 在被槍斃之前, 他念佛經故作鎮靜, 大喊16個字, 被人們稱為太無恥了。

殷汝耕, 1883年10月出生, 福建福州人, 是個官宦子弟, 1904年時, 21歲的他官費留學日本, 就學於鹿兒島第七高等學校, 不久他加入同盟會, 後來回國跟隨黃興參加了辛亥革命。

1913年殷汝耕再赴日本, 進入早稻田大學學習, 曾兼任孫中山所辦中華政治學校翻譯, 被人稱為“日本通”。 三年後, 他畢業回國, 在黎元洪國會中任眾議院秘書, 後被護法政府委任為駐日特派員。

在日本生活期間, 殷汝耕娶了一個日籍老婆, 通過這個日本老婆, 殷汝耕和日本軍政界取得了聯繫, 後來投靠了國民黨親日派。

1927年殷汝耕以國民黨政府駐日代表的名義, 代替蔣介石與日本勾結, 大肆出賣華北經濟主權, 使國民政府在財政上蒙受了重大損失。 "一二八"事變後, 他代表蔣介石同日本簽訂賣國的《淞滬停戰協定》。

1933年國民黨政府不顧全國人民的反對, 派殷汝耕等代表與日本關東軍簽訂了賣國的《塘沽協定》, 從此, 整個華北門戶洞開。 後來, 日軍成立偽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 殷汝耕任主席, 公開叛國投敵。

汪偽政權成立後, 殷汝耕應汪精衛之邀赴南京, 先後擔任偽“全國經濟委員會特派委員”等職。

抗戰勝利後, 殷汝耕被捕, 1946年被空運至南京, 關進南京老虎橋監獄。 殷汝耕在獄中寫出數萬言《自白書》, 竭力美化自己, 為所犯罪行辯解, 但最終他還是被判處死刑, 剝奪公權終身。

1946年12月1日法院對殷汝耕執行槍決, 殷汝耕被處決的瞬間, 居然還念起來佛經故作鎮靜, 在走向刑場時, 他口念金剛經:“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就在法警要對他開槍時, 殷汝耕突然大喊16個字:本人並非叛國, 我的心還是向著國家的。 圍觀的群眾紛紛怒駡他, 太不知羞恥了, 竟然說自己不是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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