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涉嫌職務侵占罪一案11日上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 中午, 律師張起淮發布微博稱, “宋喆、修雨樂涉嫌職務侵占罪一案, 開庭結束。 宋喆當庭認罪, 請求從輕處罰。 ”
宋喆
2017年9月27日晚, 北京朝陽警方發布通報, 通報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于9月12日, 涉嫌職務侵占罪被抓。 通報稱某影視文化工作室報案稱, 2012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間, 總經理宋喆利用職務之便, 將客戶支付給工作室的業務款占為己有, 經警方依法受理, 調查取證, 于2017年9月12日將涉嫌職務侵占罪的宋喆等人依法刑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
宋喆被認定涉嫌職務侵占和挪用王寶強公司資金高達400多萬元。 有律師表示, 根據我國現行司法解釋規定, 數額巨大的起算標準為10萬以上, 對應量刑規范化指導標準為5~6年有期徒刑, 最高可以判15年。 如今宋喆主動認罪請求輕判, 法院會否接納還是未知之數。
宋喆認罪可謂是大快人心。
置于馬婊, 離婚析產官司也將會啟動, 期待最后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