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女士最近遇上了煩心事, 自己跟老公已經結婚十多年了, 有一個七歲的兒子, 過得十分幸福滿足。 兒子在老家跟著爺爺生活, 鄭女士就想, 兒子馬上該上學了, 也奮斗了這么多年, 不如買一輛車吧。 接送孩子也方便, 家里人還可以一起出去玩。 也不用買太貴的, 十來萬就可以了, 只是個代步工具。
可是鄭女士把這個話跟老公一說, 老公不愿意了, 說“我們就十來萬塊錢, 你都拿去買車了, 我們怎么生活呀。 ”鄭女士就懵了, 她跟丈夫結婚十年了, 存款少說也得三四十萬啊, 怎么就十來萬呢?
原來, 是自己的丈夫背著鄭女士,
鄭女士因為這件事要跟老公離婚。 鄭女士在情感上接受不了, 小編也十分理解鄭女士, 大家想想, 結婚這么多年了, 鄭女士連兩個人一共有多少錢都不清楚, 這是對老公多大的信任。 鄭女士也說, 兩人的感情十分的好, 并沒有什么問題, 可是這件事讓她覺得自己是個外人。
那么在法律上, 老公瞞著鄭女士處理這些他們的共同財產,
據鄭女士的說法, 公公這十年來捐的款, 有票據證明的有十多萬, 但是像去醫院看病人啊或者誰家有個災公公給的一千兩千的, 就無從查找了。 而且鄭女士的老公并不是一次性給公公這些錢, 而是一點一點分次給的, 平均到每年的話其實也就是一兩萬, 一個月頂多一兩千塊錢。 這樣的給予方式, 法院不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處決, 而是贍養費。 所以這筆支出實際上是鄭女士自己失察, 所以無法追回。 其實鄭女士也是很善良的人, 那么關于離婚的事, 鄭女士的丈夫怎么說呢。
鄭女士丈夫的態度很明白, 離婚肯定不會同意的。 自己知道妻子在跟自己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