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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通报“小鸣单车”破产案最新进展

7月11日上午9時,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 向社會通報全國首例共享單車破產案(“小鳴單車”經營者——廣州悅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產案)的最新進展情況。 截至6月27日, “小鳴單車”用戶有效申報的債權共計118738筆, 供應商申報的債權共計28筆, 另外還有由管理人核實的職工債權共計115筆, 債權申報金額高達5540多萬元。

199元押金難退, 12萬用戶“討錢”

用戶提請破產清算

悅騎公司申請破產清算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現場

7月10日, 廣州悅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悅騎公司”)破產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在廣州中院召開。

當日發布的公告顯示, 截至6月27日, 管理人收到的債權申報數為:小鳴單車用戶申報債權127040筆, 管理人初步確認有效申報人數是118738人。

據清算與破產庭庭長周煥然介紹, 法院采用“現場+網絡”的方式召開了“小鳴單車”破產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由于該案債權人眾多, 召開債權人會議的場地條件有限, 除了普通債權人和職工債權人之外, 本案提前在‘小鳴單車破產工作信息’公眾號上開通了用戶債權人現場參會的報名通道, 并以隨機方式從報名參會的用戶債權人中抽取22名到現場參會。 其他無法到現場參會的用戶債權人, 可以憑前述公眾號發送的驗證碼參與網絡會議, 并可通過在該平臺留言的方式發表意見。

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 主審法官公布了案件審理的基本情況, 并指定了債權人會議主席。 管理人匯報了企業接管情況及其他履職情況, 同時回答了債權人提出的相關問題。

據了解, 悅騎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9日, 主要經營業務是通過開發手機APP向用戶提供共享單車服務。 期間, 悅騎公司先后在廣州、上海等全國10多個城市投放共享單車超過43萬輛, 收取用戶押金總額高達8億元。

在2017年底, “小鳴單車”開始出現大規模用戶押金不能及時退還的問題, 引發部分用戶向廣州中院提出對悅騎公司進行破產清算的申請。

廣州中院經審查認為, 悅騎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事實清楚, 符合破產受理條件, 在今年3月27日作出受理裁定。

至此, “小鳴單車”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小鳴單車”債權人眾多, 名下財產分散

公司負債5540多萬

管理人僅接管到公司財產35萬余元

據廣州中院副院長吳筱萍介紹, 全國首例共享單車破產案——“小鳴單車”破產案主要呈現以下三方面特點:

涉及債權人眾多, 且涉及面廣。 悅騎公司的債權人包括用戶、供應商、員工三大類, 這些債權人散布在全國十幾個大中城市, 極為分散。 截至2018年6月27日, “小鳴單車”用戶有效申報的債權共計118738筆, 供應商申報的債權共計28筆, 另外還有由管理人核實的職工債權共計115筆。

用戶債權的發生是以網絡數據為載體。 由于廣大用戶是通過手機APP注冊, 并通過微信、支付寶等非傳統的方式向悅騎公司交納押金。

雖然單個用戶申報的債權金額不高, 但這些用戶數據全部存儲在云端服務器。 針對用戶申報的債權, 需要找到云端服務器的原始數據予以核對。

悅騎公司名下的財產分散, 處置困難。 經過管理人前期摸查, 悅騎公司賬戶上已沒有多少現金, 目前管理人僅接管到35萬余元。 悅騎公司的主要財產是散落于各個城市街頭的共享單車, 因過于分散而造成回收成本高, 處置難度大。

管理人提起衍生訴訟

法院對公司高管限制出境

據了解, 管理人調查發現悅騎公司存在與其他公司有關聯交易的線索。 為了最大限度地追回財產, 管理人已向廣州中院提起衍生訴訟, 要求關聯交易方返還悅騎公司超額支付的“預付款”,

并賠償關聯交易所造成的價差損失, 廣州中院也依法受理了管理人的訴請。 目前該衍生訴訟案件正在審理當中, 廣州中院已對關聯交易方采取了相應的保全措施。

據吳筱萍介紹, 由于悅騎公司存儲在云端服務器的信息資料無法正常使用, 為保障破產程序能夠順利推進, 廣州中院依據《企業破產法》第十五條的規定, 在今年5月10日對掌握公司關鍵信息的企業高管作出了限制出境的決定。

四大舉措破解審理難題

據吳筱萍介紹, 為了最大程度地保護廣大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廣州中院在審理過程“小鳴單車”破產案中, 采取了以下四項主要舉措:

聘請專業技術人員, 完善管理人隊伍結構。 破產管理人一般由律師、會計師組成,但“小鳴單車”的經營者作為新型的互聯網公司,在案件審理中,除了要運用法律、財務等專業知識外,也離不開互聯網技術的支持。在裁定受理“小鳴單車”破產案后,管理人聘請了計算機技術、軟件開發、大數據研究等多個領域的技術專家加盟,來自不同領域專家的全方位合作,優勢互補,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在互聯網企業的病因診斷、技術解決、資源整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開設公眾號,及時發布信息。由于悅騎公司無力支付云端服務器的使用費,導致“小鳴單車”APP已停止對外提供服務,大量的用戶無法通過原有平臺及時、有效、充分了解案件進程和債務人相關情況。如何維護債權人的知情權,成為案件審理中面臨的一大難題。為了確保案件信息能夠及時、全面向社會公開,讓廣大用戶了解相關信息,廣州中院指導管理人開設“小鳴單車破產工作信息”公眾號,作為“小鳴單車”破產案的信息披露平臺。該公眾號設有“法律文書”“工作動態”“疑問解答”“管理人公告”等信息模塊,最大程度上滿足用戶需求。

設計小程序,便捷債權申報。“小鳴單車”破產案的債權人多達十幾萬人,且分散在全國10多個城市,采用傳統的郵寄、當面遞交等債權申報方式明顯不具有可行性。為了方便廣大用戶快捷申報債權,降低債權申報成本,廣州中院大膽創新,在全國首開先河,聘請技術人員專門開發了債權申報小程序,全國各地的用戶可以直接通過小程序申報債權,極大方便了廣大用戶債權申報,同時提高了債權申報效率。據統計,截至6月27日,利用小程序提交債權申報的人數達127040人,經核實確認的有效債權申報人數是118738人。

創新債權人會議召開方式。“小鳴單車”的債權人多達10余萬人,通過傳統的現場方式集中召開全體債權人會議不具有可操作性。為解決這個難題,廣州中院首次采取了“現場+網絡”相結合的方式,從眾多用戶債權人中隨機抽選22個代表到現場參會,其余債權人通過微信平臺同步參加網絡債權人會議。“這種全國首創的以微信平臺召開債權人會議的方式,為廣大債權人維護自身權益提供了便利。”吳筱萍說。

“小鳴單車”破產是否意味著逃廢債務?

“‘小鳴單車’破產雖然對新生的共享經濟領域產生了巨大的沖擊,但企業破產并不意味著可以逃廢債務,相反破產制度是一把打擊非法逃債的‘利器’”。周煥然表示,“破產審判的價值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對于喪失經營價值的企業,可以通過破產清算及時使其退出市場;另一方面,對于有挽救希望的企業,則可以通過重整程序予以再生后重返市場經濟的舞臺。”

據了解,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對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放棄債權的,以及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管理人有權請求法院予以撤銷。此外,債務人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以及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債務的,均屬無效行為。

破產管理人一般由律師、會計師組成,但“小鳴單車”的經營者作為新型的互聯網公司,在案件審理中,除了要運用法律、財務等專業知識外,也離不開互聯網技術的支持。在裁定受理“小鳴單車”破產案后,管理人聘請了計算機技術、軟件開發、大數據研究等多個領域的技術專家加盟,來自不同領域專家的全方位合作,優勢互補,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在互聯網企業的病因診斷、技術解決、資源整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開設公眾號,及時發布信息。由于悅騎公司無力支付云端服務器的使用費,導致“小鳴單車”APP已停止對外提供服務,大量的用戶無法通過原有平臺及時、有效、充分了解案件進程和債務人相關情況。如何維護債權人的知情權,成為案件審理中面臨的一大難題。為了確保案件信息能夠及時、全面向社會公開,讓廣大用戶了解相關信息,廣州中院指導管理人開設“小鳴單車破產工作信息”公眾號,作為“小鳴單車”破產案的信息披露平臺。該公眾號設有“法律文書”“工作動態”“疑問解答”“管理人公告”等信息模塊,最大程度上滿足用戶需求。

設計小程序,便捷債權申報。“小鳴單車”破產案的債權人多達十幾萬人,且分散在全國10多個城市,采用傳統的郵寄、當面遞交等債權申報方式明顯不具有可行性。為了方便廣大用戶快捷申報債權,降低債權申報成本,廣州中院大膽創新,在全國首開先河,聘請技術人員專門開發了債權申報小程序,全國各地的用戶可以直接通過小程序申報債權,極大方便了廣大用戶債權申報,同時提高了債權申報效率。據統計,截至6月27日,利用小程序提交債權申報的人數達127040人,經核實確認的有效債權申報人數是118738人。

創新債權人會議召開方式。“小鳴單車”的債權人多達10余萬人,通過傳統的現場方式集中召開全體債權人會議不具有可操作性。為解決這個難題,廣州中院首次采取了“現場+網絡”相結合的方式,從眾多用戶債權人中隨機抽選22個代表到現場參會,其余債權人通過微信平臺同步參加網絡債權人會議。“這種全國首創的以微信平臺召開債權人會議的方式,為廣大債權人維護自身權益提供了便利。”吳筱萍說。

“小鳴單車”破產是否意味著逃廢債務?

“‘小鳴單車’破產雖然對新生的共享經濟領域產生了巨大的沖擊,但企業破產并不意味著可以逃廢債務,相反破產制度是一把打擊非法逃債的‘利器’”。周煥然表示,“破產審判的價值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對于喪失經營價值的企業,可以通過破產清算及時使其退出市場;另一方面,對于有挽救希望的企業,則可以通過重整程序予以再生后重返市場經濟的舞臺。”

據了解,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對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放棄債權的,以及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管理人有權請求法院予以撤銷。此外,債務人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以及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債務的,均屬無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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