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 多家權威媒體消息, 證實, 趙澤偉一審被判處死刑。
【陜西米脂“4·27”趙澤偉故意殺人案一審被判死刑】今天, 陜西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趙澤偉故意殺人一案。 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趙澤偉犯罪動機卑劣、犯罪目標明確, 殺人手段特別兇殘, 犯罪后果極其嚴重, 社會危害性巨大。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四條之規定, 以被告人趙澤偉犯故意殺人罪, 判處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趙澤偉當庭表示上訴。 4月27日18時10分許, 米脂縣第三中學學生在放學途中遭遇惡性襲擊,
據悉, 今天(7月10日)上午9點, 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趙澤偉故意殺人一案。 榆林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法院依法指定辯護人為被告人趙澤偉進行辯護。
法院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趙澤偉因工作、生活不順而心生怨恨, 自認為系米脂縣第三中學就讀初中時受同學嘲笑致其心理受挫所致, 遂對初中同學產生報復泄憤惡念。 2018年3月底至4月初, 趙澤偉先后在網上購買刀具五把, 預謀作案。 因未找尋到同學, 趙澤偉將報復目標轉為米脂三中在讀學生。 2018年4月27日17時許, 被告人趙澤偉攜帶事先準備好的三把刀具, 行至米脂縣北門洞附近等候米脂三中學生放學。 18時14分,
經過3個多小時的法庭審理, 法庭休庭后, 由三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的七人合議庭, 對案件進行了評議, 經報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并作出決定, 法庭恢復開庭后當庭予以宣判。
被害人家屬、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以及其他群眾等近百人參加了旁聽。
一個殘酷的惡魔, 判處死刑罪有應得。
目前, 依法上訴是他的權利, 但上訴絕對不應該成為他生的機會, 當他殘酷開殺的一瞬間, 也許, 他就不應該再有機會了。
相信, 不久的將來, 二審會給他一個徹底的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