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 高云翔在妻子董璇的陪同下, 一同前往Chatswood警察局報道, 這也是高云翔被董璇保釋后, 首次出現在公眾視野。
在董璇繳納高昂的保釋金后, 高云翔需要遵守保釋判決書中諸多嚴苛條件才能得以順利被保釋, 高云翔面對此次來之不易的機會, 必然是不會違逆, 在7月5號入住董璇在Chatswood所租的別墅內。
在這份保釋判決書中, 不僅對高云翔此番被保釋作出嚴苛限制外, 也有對這次事件的始末作出描述, 但是, 正是這樣一份官方的判決書, 讓不少網友對這次事件發出疑問, 在高云翔案中, 當事女生曾提供多達四份的證詞以示清白,
判決書中第26段描述:當事女生稱, 自己當時并沒有告訴當值女警所有的事情, 是因為她對丈夫如果得知了所有發生的事情之后, 可能會產生的后果而感到擔心;一個受害人, 向警方報案時, 卻沒有告知所有情況, 并且在文中27段描述:當事女生在完成第一份筆錄后, 還告知警方, 相關的犯罪分子當時很快就會離開悉尼, 返回中國。
在判決書中第25段描述:當事女生在酒店發生這件事后, 回到家中, 試圖隱瞞丈夫今天的遭遇, 后來在丈夫的質問下, 才和丈夫一同前往警局;在當事女生酒店發生這種事后, 到了警局, 但是她卻并沒告知全部實情, 并且在做完這次筆錄后,
希望在不久的最終審判后, 高云翔能夠早日回到祖國, 在以后日子里不負董璇為他, 為這個家庭所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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