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一直是重農抑商的, 盡管如此古代仍然出現了許多商幫, 如晉商、徽商、潮商等, 都是有名的商幫, 古人經商或是茶葉或是絲綢等等生活用品。
做生意有賺有賠這是難免的, 可是有一門生意卻是穩賺不賠的, 就算是戰爭、災難年月, 這門生意也是穩賺不賠的, 那就是當鋪生意, 不過一般人做不了這種生意。
當鋪就是顧客通過實物抵押, 然后換取錢的地方, 不過換取的錢要遠遠低于實物的價格, 當鋪最早出現在南北朝時期, 那個時候一些寺院通過抵押衣物, 給人貸錢。
后來到唐朝時期當鋪進一步發展,
除了抵押珍寶外, 甚至還可以抵押奴婢、牛馬等, 一些普通老百姓多是用生活用品來抵押, 這些通過抵押換來的錢, 利息都非常高, 一旦到期還不了錢, 東西就被抵債了。
因此當鋪在收抵押的物品時, 都是貶低實物價格, 以維護當鋪的利益, 這是所有當鋪的一個潛規則, 想盡辦法的挑毛病貶低實物, 不過由于當鋪利息太高, 也讓許多人家破人亡。
實際上當鋪可以理解為高利貸, 到了明朝時當鋪的名稱正式被確立, 一些富商大戶也開始涉足當鋪業務, 到了清朝時當鋪已經十分普遍, 乾隆時非常興盛。
據記載當時北京城, 當鋪有六七百家, 這些當鋪都是建立在對百姓的盤剝基礎上, 以乾隆年間浙江湖州的當鋪為例, 一兩銀子每月按2分的息算, 此外當鋪還有過五不過六的規矩。
意思是如果是35天以內就按一個月, 到了36天就按兩個月算, 除了在利息上的盤剝, 當鋪還有許多對付顧客的潛規則, 以《大宅門》白景琦當衣服為例。
為什么白景琦的衣服去第一家當鋪時值五兩, 第二家當鋪出價四兩五, 第三家就是四兩了, 俗話說貨比三家不上當, 為什么在當鋪里卻是越來越上當呢?
問題就出在當鋪伙計在幫忙折衣服時做的手腳, 下一家當鋪伙計一看就明白, 自然價格越壓越低, 這種潛規則外人不可能懂, 此外“蟲吃鼠咬”這種貶低的詞也有含義。
當鋪收了東西就要保管, 為了不承擔保管的風險, 當鋪自然要往壞的寫, 顧客只能白白上當, 在古代人們如果不是到了走投無路的地步, 是不會有人去當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