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9死10傷的陜西米脂“4·27”學生遇襲案一審開庭并宣判, 兇手趙澤偉被判死刑, 當庭表示上訴
記者 崔先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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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9死10傷的陜西米脂“4·27”學生遇襲案今日(7月10日)一審開庭。 榆林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 判處被告人趙澤偉死刑。 宣判后, 趙澤偉當庭表示上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趙澤偉因工作、生活不順而心生怨恨, 自認為系米脂縣第三中學就讀初中時受同學嘲笑致其心理受挫所致, 遂對初中同學產生報復泄憤惡念。 2018年3月底至4月初, 趙澤偉先后在網上購買刀具五把, 預謀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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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陜西省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