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藝術家想和你分享一本書。
王安憶、莫言、余華、蘇童, 他們的書你或許看過不少, 但他們身上發生過啥故事?
三聯前主編朱偉寫了一本八十年代文化界的回憶錄。 6月13日前, 在本文評論區留言, 談談你心目中的#八十年代風行的作家#。 綜合留言品質與點贊數前3名的粉絲, 可免費獲贈該書1本。
以下是朱偉老師寫王安憶的故事。
上世紀80年代, 王安憶在上海書店為讀者簽名
文/朱偉
王安憶第一篇給我印象深刻的小說是《雨, 沙沙沙》, 發表在1980年《北京文藝》上。 在1980年的語境中, 它乾淨, 單純, 清新, 秀氣, 就寫一個未諳世事的女孩雯雯在一個雨夜的嚮往。
她走在雨中, 那個他最終並沒有出現, 但王安憶只用雨中橙黃色的燈光一個意境, 就娓娓完成了感人的敘述--那個雨夜, 坐在一個陌生男人的自行車後座上, 沐浴在一個橙黃色溫存的世界裡, 她就覺得一切戒備都是多餘的。 這個雨夜, 他無須再出現, 她走在橙黃色溫存的回顧中, 就像走在夢裡。 有了夢, 才有了生活的美好。
記得我被這篇簡單的小說感動後不久, 就貿然給王安憶寫信了。 那時她在《兒童時代》當編輯, 我知道她是茹志鵑的女兒。
也許是那個缺少色調時代的渴求使然吧。 我至今記得那個新媳婦一針針默默給死去的小戰士縫好衣服的細節, 至今都不覺得情節或意境的人為。 那是因為茹志鵑敘述的氛圍是真實的, 黃菊花、白百合花, 在那個年代, 也是夢吧。
下鄉時還讀過茹志鵑的《高高的白楊樹》, 寫“我”與一位沉默寡言的大姐在戰爭中的感情,
我以為, 茹志鵑深深影響王安憶的, 不僅是百合花、白楊樹這樣的詩意結構, 還有在淡淡細密敘述中蘊涵的那種味道。 我喜歡她的小說, 就從這味道始。 女兒的敘述細膩度高於母親。
1978年王安憶和父親王嘯平母親茹志鵑在家中
我向王安憶約稿, 她很快寄了我《庸常之輩》, 寫街道作坊裡, 下鄉回城的, 一個隻本分地守著自己一方卑微天地的普通女工何芬。 在上海弄堂裡, 要面子的女孩當然很多。 但像這樣, 盡自己本分, 實實在在守護自己自尊的,
王安憶了不起的是, 幾乎每年對自己都有拓展。 我驚訝於她的生活積累能力, 似乎有層出不窮、用之不竭的素材, 它們變成小說娓娓道來, 細節豐滿、親切, 尤其對我這樣, 與他同時代人而言。 且她似乎每年都在不知疲倦、頭也不回地往前走, 不斷超越她自己,
王安憶寫作的好處, 恰是不拘結構。 我後來讀她一篇自述, 稱她其實不適合寫短篇, 因為短篇的精煉不適於她, 中篇才適合她的放鬆敘述。 其實, 放鬆敘述正是她的長處。 以我陋見, 小說無論長短, 細節多寡才構成結構。 小說最考驗細部, 無切膚感就無親切。 王安憶小說中的細部常令人心動, 這最難得。
王安憶的中篇確實比短篇好, 長篇又比中篇好。 為什麼?因為長度足夠使她放鬆。 她是一個馬拉松選手, 跑馬拉松的人不宜短跑, 靠耐力。 王安憶就屬於越跑越好的人, 這是她的個性使然。
我對王安憶的感覺, 其實主要來自她的小說。她的第一部長篇《69屆初中生》其實還未找到長篇應有的感覺——讓人停留的章節遠少於匆匆走過的章節,但卻提供了一個體悟她的感光室。她的執拗,她的表像後的我行我素,她的淡然與內心的不妥協……
我與她,好像也就一兩次實際的面對面。一次是與陳村一起吃晚飯,到八點鐘,她說,須要回家了,她本就很少在外吃飯,吃了,八點也須要回家的。我自以為已經很恪守自己生活原則了,她卻要堅決得多。無這般堅決,我想也不可能有那麼多作品與那麼高的平均值。恪守,也意味著對感覺力的保護,明亮的燈光下是不會有敏感度的。這大約與歌唱家保護嗓子,是一樣的道理。
1970年代,王安憶在自己家中
王安憶的《69屆初中生》中,寫得最好是愛情:從初接到情書的驚慌失措、語無倫次,鎮靜下來又隱隱生出些驕傲,回味信中內容,便悔於自己的反應,開始偷尋、窺視他而將回味變成自己的“節日”。之後,變成忐忑盼待來信,到真見到信尾出現“我愛你”之狂熱,又驚呆而幸福。其中層次太豐富了。這樣的初戀悸動,那種刻骨銘心的體悟,也許我們都經歷過。但纖微難搜,大約也難有王安憶這樣的分辨力。分辨力是一個作家的資本,它真切表達了六十年代環境中,一個純真少女,對愛情認知的全過程。
《69屆初中生》開頭第一章描寫的角度其實非常有震撼力:嬰兒的視覺與觸覺,由母親的懷抱、父親鬍子紮人的感覺始,延及水——洗澡與奶瓶;觸覺轉味覺——冰棒與包子;再抬眼環境——馬路與弄堂口。感官能力真的太強了。王安憶以此長篇,有條不紊寫了一部五十年代哺育、六十年代磨礪成的雯雯自尊的形成史。
雯雯的自尊建立在那個年代真實的譜系中,感人而有社會學意義。王安憶之了不起是,她幾乎是以鄙視當時戲劇性控訴的態度,在所謂的“家長里短”、“見素抱樸”中,就寫成了這一屆人更深刻的青春史。辛酸嗎?當然有。被耽誤的一代嗎?當然是。更重要的是,她寫出了集體主義熔爐鍛造中,一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強大個人的長成。
儘管雯雯只有實際的小學學歷,只是一個很普通的下鄉知青,進了城也只是櫃檯後一個很普通的售貨員,最終也只在里弄工廠一個壓瓶蓋女工的位置上,成了一個擁有五味雜陳的新娘。相比奧斯特洛夫斯基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是一部怎樣的煉成史呢?我以為,這就是一部很精彩的六九屆的“文革”史。最後結尾,新婚夜,雯雯與任一的對話是——
我和你,完全是誤會。假如不搞“文化大革命”,假如一切正常,我們不會相遇的。
“文化大革命”本不該發生。
一切都在輕描淡寫間。寫完這部長篇,王安憶不再用“雯雯”了,她已經完成了雯雯的塑造史。
《69屆初中生》1984年3月最後改定,1984年底她就寫成了《小鮑莊》,發表在1985年第二期《中國作家》上(與莫言的成名作《透明的紅蘿蔔》發表於同一期)。說實在,1985年讀到它,我先懊悔是,為何《庸常之輩》後就中斷了與王安憶的聯繫,“假如這小說能經我手發表……”,這是一個編輯的本能。按《小鮑莊》篇尾記載,它1984年底改定於北京,那正是我在《人民文學》躍躍欲試的時候,儘管我那時不負責上海。當初令我意外的是她控制基調的能力--那村莊就像沉睡在清冷的月光下,沒有狗吠,那樣安靜。
1984年底有關“尋根”的說法,不可能對王安憶沒影響。《小鮑莊》裡有一個“撈渣”,韓少功的《爸爸爸》裡有一個“丙崽”,兩人從不同的角度,構成了截然不同的思索點。
《流水三十章》是王安憶的第三部長篇小說,1986年10月起動筆,寫了半年,發表在1988年第二期上海《小說界》上。寫《流水三十章》前,她連續寫了好幾個中篇,寫作能力已經洶湧澎湃。這些中篇,印象深刻是1986年發表在《人民文學》上的《閣樓》,以及分別發表在《十月》《上海文學》《鐘山》上的三戀--《小城之戀》《荒山之戀》與《錦繡穀之戀》。
王安憶寫男女,寫得最美在注視。“她”這樣注視“他”:“襯衫大了一些,前後飄舞得像一面旗幟,他的身體前後不著地處在寬大的襯衫裡,有一股淒涼的孤獨。這孤獨有一種奇怪的魅力,好像在一個喧嚷嘈雜的世界裡劃出一個清靜的圈子,分離了他與人群,溫和地陪伴他向前去。”感覺確有張愛玲的影子。
“他”與“她”的真性被喚醒,出了家庭,就只能走向荒山,在荒山中毀滅。他的真性被喚醒時,那個母性她的態度,只能是“似乎什麼都知道”,只是緘默著等他,以溫暖的氣息,鼓勵他捫心自問。王安憶的心思在哪裡?小說中說,“女人愛男人,並不為那男人本身的價值,而往往只是為實現自己愛情的理想”。我理解,她是要說,所謂愛情,只是一種男女本性需要維繫的形式而已,撕破了這形式,就只能毀滅了。
我感覺王安憶是通過不斷閱讀在提高自己。1994年她在復旦大學開了一堂小說課,在文壇成為大家議論的一個話題。我感覺,開課是她在逼迫自己的理性分析能力。這門小說課共13講,她從分辨“小說是什麼”講起,她說,小說是用現實材料構築的一個心靈世界,一個神界。她的講稿似乎當時在《小說界》連載,後來由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其中的經典分析體現出優秀的解讀能力。
《長恨歌》
《長恨歌》是王安憶的第六部長篇。她30歲時寫完《69屆初中生》,10年裡勤勤懇懇,寫了6部長篇。寫《長恨歌》時,已經從容不迫、爐火純青了。
《長恨歌》寫一個滬上淑媛錯位的40年,故事其實簡單。王琦瑤,琦是美玉,宵朗之琦,能耀亮暗夜。瑤,“瑤華不琢,則耀夜之景不發”,也是美玉。冰雪態也稱“瑤華”的。王安憶寫這個王琦瑤非個體,她代表上海弄堂裡曾經的小女兒情態,“這情態的名字就叫王琦瑤”。
王安憶一開始就歸結:上海弄堂因為有了她,才有了情味;因為了這情味,便有了痛楚;這情味一點點積累下來,在煙火氣裡,就有了弄堂的感動。她通過這個群體寫她所體會的上海,所以,第一章最後一節,在鴿子見證著飛過之後,才寫到弄堂裡,有點寒酸的閨閣中,在流言裡生長起來的王琦瑤。這個王琦瑤的命運,從一開始就確定了的--“本是如花蕊一樣純潔嬌嫩的閨閣,卻做在這等嘈雜混淆的地方,能有什麼樣的遭際呢?”
鄭秀文飾演的王琦瑤
我感覺這部小說的好處,就在於寫王琦瑤一錯再錯、事事相舛中有悲涼感,卻都以順遇的態度。她覺得所遇都是避不掉的,覺得這悲涼本是人生該有的,也就沒什麼怨艾,就以溫婉壓了感傷。
一部好小說,提供一個開放的結構,從不同的門進去,本都是可以走通所有房間的。不同道路的交叉,才構成豐富的回味與感歎。她從弄堂、閨閣寫到晚會、公寓、鄔橋的橋與砧杵聲,寫得最有詩意是鄔橋與送豆腐的少年。平安裡的下午茶與圍爐夜話,很有《紅樓夢》那種淡淡日常中充滿了韻味的寫法。程先生與王琦瑤再相會,那種微妙的知會,則是最感人的。這一段就令人感覺到,人與人之間,其實是一種修行,所謂“修百年才能同舟,修千年方可共枕”。這是王琦瑤對“老克臘”說的話。
本文節選自朱偉作品《重讀八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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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主要來自她的小說。她的第一部長篇《69屆初中生》其實還未找到長篇應有的感覺——讓人停留的章節遠少於匆匆走過的章節,但卻提供了一個體悟她的感光室。她的執拗,她的表像後的我行我素,她的淡然與內心的不妥協……我與她,好像也就一兩次實際的面對面。一次是與陳村一起吃晚飯,到八點鐘,她說,須要回家了,她本就很少在外吃飯,吃了,八點也須要回家的。我自以為已經很恪守自己生活原則了,她卻要堅決得多。無這般堅決,我想也不可能有那麼多作品與那麼高的平均值。恪守,也意味著對感覺力的保護,明亮的燈光下是不會有敏感度的。這大約與歌唱家保護嗓子,是一樣的道理。
1970年代,王安憶在自己家中
王安憶的《69屆初中生》中,寫得最好是愛情:從初接到情書的驚慌失措、語無倫次,鎮靜下來又隱隱生出些驕傲,回味信中內容,便悔於自己的反應,開始偷尋、窺視他而將回味變成自己的“節日”。之後,變成忐忑盼待來信,到真見到信尾出現“我愛你”之狂熱,又驚呆而幸福。其中層次太豐富了。這樣的初戀悸動,那種刻骨銘心的體悟,也許我們都經歷過。但纖微難搜,大約也難有王安憶這樣的分辨力。分辨力是一個作家的資本,它真切表達了六十年代環境中,一個純真少女,對愛情認知的全過程。
《69屆初中生》開頭第一章描寫的角度其實非常有震撼力:嬰兒的視覺與觸覺,由母親的懷抱、父親鬍子紮人的感覺始,延及水——洗澡與奶瓶;觸覺轉味覺——冰棒與包子;再抬眼環境——馬路與弄堂口。感官能力真的太強了。王安憶以此長篇,有條不紊寫了一部五十年代哺育、六十年代磨礪成的雯雯自尊的形成史。
雯雯的自尊建立在那個年代真實的譜系中,感人而有社會學意義。王安憶之了不起是,她幾乎是以鄙視當時戲劇性控訴的態度,在所謂的“家長里短”、“見素抱樸”中,就寫成了這一屆人更深刻的青春史。辛酸嗎?當然有。被耽誤的一代嗎?當然是。更重要的是,她寫出了集體主義熔爐鍛造中,一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強大個人的長成。
儘管雯雯只有實際的小學學歷,只是一個很普通的下鄉知青,進了城也只是櫃檯後一個很普通的售貨員,最終也只在里弄工廠一個壓瓶蓋女工的位置上,成了一個擁有五味雜陳的新娘。相比奧斯特洛夫斯基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是一部怎樣的煉成史呢?我以為,這就是一部很精彩的六九屆的“文革”史。最後結尾,新婚夜,雯雯與任一的對話是——
我和你,完全是誤會。假如不搞“文化大革命”,假如一切正常,我們不會相遇的。
“文化大革命”本不該發生。
一切都在輕描淡寫間。寫完這部長篇,王安憶不再用“雯雯”了,她已經完成了雯雯的塑造史。
《69屆初中生》1984年3月最後改定,1984年底她就寫成了《小鮑莊》,發表在1985年第二期《中國作家》上(與莫言的成名作《透明的紅蘿蔔》發表於同一期)。說實在,1985年讀到它,我先懊悔是,為何《庸常之輩》後就中斷了與王安憶的聯繫,“假如這小說能經我手發表……”,這是一個編輯的本能。按《小鮑莊》篇尾記載,它1984年底改定於北京,那正是我在《人民文學》躍躍欲試的時候,儘管我那時不負責上海。當初令我意外的是她控制基調的能力--那村莊就像沉睡在清冷的月光下,沒有狗吠,那樣安靜。
1984年底有關“尋根”的說法,不可能對王安憶沒影響。《小鮑莊》裡有一個“撈渣”,韓少功的《爸爸爸》裡有一個“丙崽”,兩人從不同的角度,構成了截然不同的思索點。
《流水三十章》是王安憶的第三部長篇小說,1986年10月起動筆,寫了半年,發表在1988年第二期上海《小說界》上。寫《流水三十章》前,她連續寫了好幾個中篇,寫作能力已經洶湧澎湃。這些中篇,印象深刻是1986年發表在《人民文學》上的《閣樓》,以及分別發表在《十月》《上海文學》《鐘山》上的三戀--《小城之戀》《荒山之戀》與《錦繡穀之戀》。
王安憶寫男女,寫得最美在注視。“她”這樣注視“他”:“襯衫大了一些,前後飄舞得像一面旗幟,他的身體前後不著地處在寬大的襯衫裡,有一股淒涼的孤獨。這孤獨有一種奇怪的魅力,好像在一個喧嚷嘈雜的世界裡劃出一個清靜的圈子,分離了他與人群,溫和地陪伴他向前去。”感覺確有張愛玲的影子。
“他”與“她”的真性被喚醒,出了家庭,就只能走向荒山,在荒山中毀滅。他的真性被喚醒時,那個母性她的態度,只能是“似乎什麼都知道”,只是緘默著等他,以溫暖的氣息,鼓勵他捫心自問。王安憶的心思在哪裡?小說中說,“女人愛男人,並不為那男人本身的價值,而往往只是為實現自己愛情的理想”。我理解,她是要說,所謂愛情,只是一種男女本性需要維繫的形式而已,撕破了這形式,就只能毀滅了。
我感覺王安憶是通過不斷閱讀在提高自己。1994年她在復旦大學開了一堂小說課,在文壇成為大家議論的一個話題。我感覺,開課是她在逼迫自己的理性分析能力。這門小說課共13講,她從分辨“小說是什麼”講起,她說,小說是用現實材料構築的一個心靈世界,一個神界。她的講稿似乎當時在《小說界》連載,後來由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其中的經典分析體現出優秀的解讀能力。
《長恨歌》
《長恨歌》是王安憶的第六部長篇。她30歲時寫完《69屆初中生》,10年裡勤勤懇懇,寫了6部長篇。寫《長恨歌》時,已經從容不迫、爐火純青了。
《長恨歌》寫一個滬上淑媛錯位的40年,故事其實簡單。王琦瑤,琦是美玉,宵朗之琦,能耀亮暗夜。瑤,“瑤華不琢,則耀夜之景不發”,也是美玉。冰雪態也稱“瑤華”的。王安憶寫這個王琦瑤非個體,她代表上海弄堂裡曾經的小女兒情態,“這情態的名字就叫王琦瑤”。
王安憶一開始就歸結:上海弄堂因為有了她,才有了情味;因為了這情味,便有了痛楚;這情味一點點積累下來,在煙火氣裡,就有了弄堂的感動。她通過這個群體寫她所體會的上海,所以,第一章最後一節,在鴿子見證著飛過之後,才寫到弄堂裡,有點寒酸的閨閣中,在流言裡生長起來的王琦瑤。這個王琦瑤的命運,從一開始就確定了的--“本是如花蕊一樣純潔嬌嫩的閨閣,卻做在這等嘈雜混淆的地方,能有什麼樣的遭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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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這部小說的好處,就在於寫王琦瑤一錯再錯、事事相舛中有悲涼感,卻都以順遇的態度。她覺得所遇都是避不掉的,覺得這悲涼本是人生該有的,也就沒什麼怨艾,就以溫婉壓了感傷。
一部好小說,提供一個開放的結構,從不同的門進去,本都是可以走通所有房間的。不同道路的交叉,才構成豐富的回味與感歎。她從弄堂、閨閣寫到晚會、公寓、鄔橋的橋與砧杵聲,寫得最有詩意是鄔橋與送豆腐的少年。平安裡的下午茶與圍爐夜話,很有《紅樓夢》那種淡淡日常中充滿了韻味的寫法。程先生與王琦瑤再相會,那種微妙的知會,則是最感人的。這一段就令人感覺到,人與人之間,其實是一種修行,所謂“修百年才能同舟,修千年方可共枕”。這是王琦瑤對“老克臘”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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