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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愛男人,往往只是為實現自己愛情的理想

老藝術家想和你分享一本書。

王安憶、莫言、余華、蘇童, 他們的書你或許看過不少, 但他們身上發生過啥故事?

三聯前主編朱偉寫了一本八十年代文化界的回憶錄。 6月13日前, 在本文評論區留言, 談談你心目中的#八十年代風行的作家#。 綜合留言品質與點贊數前3名的粉絲, 可免費獲贈該書1本。

以下是朱偉老師寫王安憶的故事。

上世紀80年代, 王安憶在上海書店為讀者簽名

文/朱偉

王安憶第一篇給我印象深刻的小說是《雨, 沙沙沙》, 發表在1980年《北京文藝》上。 在1980年的語境中, 它乾淨, 單純, 清新, 秀氣, 就寫一個未諳世事的女孩雯雯在一個雨夜的嚮往。

不是在深深的雨巷, 就在飄著細密雨點的馬路上, 故事非常簡單——她猶豫不決地退了兩步, 就有意錯過了末班車, 內心在等待曾在雨中帶她回家的那一位。

她走在雨中, 那個他最終並沒有出現, 但王安憶只用雨中橙黃色的燈光一個意境, 就娓娓完成了感人的敘述--那個雨夜, 坐在一個陌生男人的自行車後座上, 沐浴在一個橙黃色溫存的世界裡, 她就覺得一切戒備都是多餘的。 這個雨夜, 他無須再出現, 她走在橙黃色溫存的回顧中, 就像走在夢裡。 有了夢, 才有了生活的美好。

記得我被這篇簡單的小說感動後不久, 就貿然給王安憶寫信了。 那時她在《兒童時代》當編輯, 我知道她是茹志鵑的女兒。

茹志鵑的小說《百合花》給我的印象太深了:那個小戰士槍管裡插著的野菊花, 那床新媳婦獻出的棗紅色白百合花的被子。 曾經在山裡拖毛竹的農村小戰士當然不會有往槍筒裡插花的趣味, 鄉村小媳婦也不會懂白百合花的雅致, 但七十年代, 在北大荒燒得暖烘烘的土炕上, 《百合花》的情調就曾那麼強烈地感染著我們。

也許是那個缺少色調時代的渴求使然吧。 我至今記得那個新媳婦一針針默默給死去的小戰士縫好衣服的細節, 至今都不覺得情節或意境的人為。 那是因為茹志鵑敘述的氛圍是真實的, 黃菊花、白百合花, 在那個年代, 也是夢吧。

下鄉時還讀過茹志鵑的《高高的白楊樹》, 寫“我”與一位沉默寡言的大姐在戰爭中的感情,

戰後去大姐家鄉尋找, 找到的是一位同名同姓, 熱情洋溢在養兔中的姑娘。 情節毫無引人處, 挺拔的高高白楊樹的意象卻深深印在我的腦海裡, 以致我對這種樹也有了某種情感。

我以為, 茹志鵑深深影響王安憶的, 不僅是百合花、白楊樹這樣的詩意結構, 還有在淡淡細密敘述中蘊涵的那種味道。 我喜歡她的小說, 就從這味道始。 女兒的敘述細膩度高於母親。


1978年王安憶和父親王嘯平母親茹志鵑在家中

我向王安憶約稿, 她很快寄了我《庸常之輩》, 寫街道作坊裡, 下鄉回城的, 一個隻本分地守著自己一方卑微天地的普通女工何芬。 在上海弄堂裡, 要面子的女孩當然很多。 但像這樣, 盡自己本分, 實實在在守護自己自尊的,

自然不多。 結尾, 王安憶寫她, 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 “打發走了疲勞的一天”, 熟睡了。 她“在這個世界上, 只占了個很小很小的位置”, 是“庸常之輩”。 但認真占好這小小的位置, 其實又閃爍著暖暖的光芒。 王安憶剛起步就是這樣:甘居一隅, 靜靜的, 在一個並不寬敞的空間裡, 以細細的筆觸, 淡淡的情調, 寫一點小女子身上的觸動人處, 在不大的格局中尋找一種充盈。

王安憶了不起的是, 幾乎每年對自己都有拓展。 我驚訝於她的生活積累能力, 似乎有層出不窮、用之不竭的素材, 它們變成小說娓娓道來, 細節豐滿、親切, 尤其對我這樣, 與他同時代人而言。 且她似乎每年都在不知疲倦、頭也不回地往前走, 不斷超越她自己,

又似乎從不急躁, 不為任何干擾所動。 她的外表是溫和的, 嘴角常有淺淺之笑, 但絕不隨和。 我能感覺其自我之強大。

王安憶寫作的好處, 恰是不拘結構。 我後來讀她一篇自述, 稱她其實不適合寫短篇, 因為短篇的精煉不適於她, 中篇才適合她的放鬆敘述。 其實, 放鬆敘述正是她的長處。 以我陋見, 小說無論長短, 細節多寡才構成結構。 小說最考驗細部, 無切膚感就無親切。 王安憶小說中的細部常令人心動, 這最難得。

王安憶的中篇確實比短篇好, 長篇又比中篇好。 為什麼?因為長度足夠使她放鬆。 她是一個馬拉松選手, 跑馬拉松的人不宜短跑, 靠耐力。 王安憶就屬於越跑越好的人, 這是她的個性使然。

我對王安憶的感覺, 其實主要來自她的小說。她的第一部長篇《69屆初中生》其實還未找到長篇應有的感覺——讓人停留的章節遠少於匆匆走過的章節,但卻提供了一個體悟她的感光室。她的執拗,她的表像後的我行我素,她的淡然與內心的不妥協……

我與她,好像也就一兩次實際的面對面。一次是與陳村一起吃晚飯,到八點鐘,她說,須要回家了,她本就很少在外吃飯,吃了,八點也須要回家的。我自以為已經很恪守自己生活原則了,她卻要堅決得多。無這般堅決,我想也不可能有那麼多作品與那麼高的平均值。恪守,也意味著對感覺力的保護,明亮的燈光下是不會有敏感度的。這大約與歌唱家保護嗓子,是一樣的道理。


1970年代,王安憶在自己家中

王安憶的《69屆初中生》中,寫得最好是愛情:從初接到情書的驚慌失措、語無倫次,鎮靜下來又隱隱生出些驕傲,回味信中內容,便悔於自己的反應,開始偷尋、窺視他而將回味變成自己的“節日”。之後,變成忐忑盼待來信,到真見到信尾出現“我愛你”之狂熱,又驚呆而幸福。其中層次太豐富了。這樣的初戀悸動,那種刻骨銘心的體悟,也許我們都經歷過。但纖微難搜,大約也難有王安憶這樣的分辨力。分辨力是一個作家的資本,它真切表達了六十年代環境中,一個純真少女,對愛情認知的全過程。

《69屆初中生》開頭第一章描寫的角度其實非常有震撼力:嬰兒的視覺與觸覺,由母親的懷抱、父親鬍子紮人的感覺始,延及水——洗澡與奶瓶;觸覺轉味覺——冰棒與包子;再抬眼環境——馬路與弄堂口。感官能力真的太強了。王安憶以此長篇,有條不紊寫了一部五十年代哺育、六十年代磨礪成的雯雯自尊的形成史。

雯雯的自尊建立在那個年代真實的譜系中,感人而有社會學意義。王安憶之了不起是,她幾乎是以鄙視當時戲劇性控訴的態度,在所謂的“家長里短”、“見素抱樸”中,就寫成了這一屆人更深刻的青春史。辛酸嗎?當然有。被耽誤的一代嗎?當然是。更重要的是,她寫出了集體主義熔爐鍛造中,一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強大個人的長成。

儘管雯雯只有實際的小學學歷,只是一個很普通的下鄉知青,進了城也只是櫃檯後一個很普通的售貨員,最終也只在里弄工廠一個壓瓶蓋女工的位置上,成了一個擁有五味雜陳的新娘。相比奧斯特洛夫斯基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是一部怎樣的煉成史呢?我以為,這就是一部很精彩的六九屆的“文革”史。最後結尾,新婚夜,雯雯與任一的對話是——

我和你,完全是誤會。假如不搞“文化大革命”,假如一切正常,我們不會相遇的。

“文化大革命”本不該發生。

一切都在輕描淡寫間。寫完這部長篇,王安憶不再用“雯雯”了,她已經完成了雯雯的塑造史。

《69屆初中生》1984年3月最後改定,1984年底她就寫成了《小鮑莊》,發表在1985年第二期《中國作家》上(與莫言的成名作《透明的紅蘿蔔》發表於同一期)。說實在,1985年讀到它,我先懊悔是,為何《庸常之輩》後就中斷了與王安憶的聯繫,“假如這小說能經我手發表……”,這是一個編輯的本能。按《小鮑莊》篇尾記載,它1984年底改定於北京,那正是我在《人民文學》躍躍欲試的時候,儘管我那時不負責上海。當初令我意外的是她控制基調的能力--那村莊就像沉睡在清冷的月光下,沒有狗吠,那樣安靜。

1984年底有關“尋根”的說法,不可能對王安憶沒影響。《小鮑莊》裡有一個“撈渣”,韓少功的《爸爸爸》裡有一個“丙崽”,兩人從不同的角度,構成了截然不同的思索點。

《流水三十章》是王安憶的第三部長篇小說,1986年10月起動筆,寫了半年,發表在1988年第二期上海《小說界》上。寫《流水三十章》前,她連續寫了好幾個中篇,寫作能力已經洶湧澎湃。這些中篇,印象深刻是1986年發表在《人民文學》上的《閣樓》,以及分別發表在《十月》《上海文學》《鐘山》上的三戀--《小城之戀》《荒山之戀》與《錦繡穀之戀》。

王安憶寫男女,寫得最美在注視。“她”這樣注視“他”:“襯衫大了一些,前後飄舞得像一面旗幟,他的身體前後不著地處在寬大的襯衫裡,有一股淒涼的孤獨。這孤獨有一種奇怪的魅力,好像在一個喧嚷嘈雜的世界裡劃出一個清靜的圈子,分離了他與人群,溫和地陪伴他向前去。”感覺確有張愛玲的影子。

“他”與“她”的真性被喚醒,出了家庭,就只能走向荒山,在荒山中毀滅。他的真性被喚醒時,那個母性她的態度,只能是“似乎什麼都知道”,只是緘默著等他,以溫暖的氣息,鼓勵他捫心自問。王安憶的心思在哪裡?小說中說,“女人愛男人,並不為那男人本身的價值,而往往只是為實現自己愛情的理想”。我理解,她是要說,所謂愛情,只是一種男女本性需要維繫的形式而已,撕破了這形式,就只能毀滅了。

我感覺王安憶是通過不斷閱讀在提高自己。1994年她在復旦大學開了一堂小說課,在文壇成為大家議論的一個話題。我感覺,開課是她在逼迫自己的理性分析能力。這門小說課共13講,她從分辨“小說是什麼”講起,她說,小說是用現實材料構築的一個心靈世界,一個神界。她的講稿似乎當時在《小說界》連載,後來由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其中的經典分析體現出優秀的解讀能力。


《長恨歌》

《長恨歌》是王安憶的第六部長篇。她30歲時寫完《69屆初中生》,10年裡勤勤懇懇,寫了6部長篇。寫《長恨歌》時,已經從容不迫、爐火純青了。

《長恨歌》寫一個滬上淑媛錯位的40年,故事其實簡單。王琦瑤,琦是美玉,宵朗之琦,能耀亮暗夜。瑤,“瑤華不琢,則耀夜之景不發”,也是美玉。冰雪態也稱“瑤華”的。王安憶寫這個王琦瑤非個體,她代表上海弄堂裡曾經的小女兒情態,“這情態的名字就叫王琦瑤”。

王安憶一開始就歸結:上海弄堂因為有了她,才有了情味;因為了這情味,便有了痛楚;這情味一點點積累下來,在煙火氣裡,就有了弄堂的感動。她通過這個群體寫她所體會的上海,所以,第一章最後一節,在鴿子見證著飛過之後,才寫到弄堂裡,有點寒酸的閨閣中,在流言裡生長起來的王琦瑤。這個王琦瑤的命運,從一開始就確定了的--“本是如花蕊一樣純潔嬌嫩的閨閣,卻做在這等嘈雜混淆的地方,能有什麼樣的遭際呢?”


鄭秀文飾演的王琦瑤

我感覺這部小說的好處,就在於寫王琦瑤一錯再錯、事事相舛中有悲涼感,卻都以順遇的態度。她覺得所遇都是避不掉的,覺得這悲涼本是人生該有的,也就沒什麼怨艾,就以溫婉壓了感傷。

一部好小說,提供一個開放的結構,從不同的門進去,本都是可以走通所有房間的。不同道路的交叉,才構成豐富的回味與感歎。她從弄堂、閨閣寫到晚會、公寓、鄔橋的橋與砧杵聲,寫得最有詩意是鄔橋與送豆腐的少年。平安裡的下午茶與圍爐夜話,很有《紅樓夢》那種淡淡日常中充滿了韻味的寫法。程先生與王琦瑤再相會,那種微妙的知會,則是最感人的。這一段就令人感覺到,人與人之間,其實是一種修行,所謂“修百年才能同舟,修千年方可共枕”。這是王琦瑤對“老克臘”說的話。

本文節選自朱偉作品《重讀八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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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主要來自她的小說。她的第一部長篇《69屆初中生》其實還未找到長篇應有的感覺——讓人停留的章節遠少於匆匆走過的章節,但卻提供了一個體悟她的感光室。她的執拗,她的表像後的我行我素,她的淡然與內心的不妥協……

我與她,好像也就一兩次實際的面對面。一次是與陳村一起吃晚飯,到八點鐘,她說,須要回家了,她本就很少在外吃飯,吃了,八點也須要回家的。我自以為已經很恪守自己生活原則了,她卻要堅決得多。無這般堅決,我想也不可能有那麼多作品與那麼高的平均值。恪守,也意味著對感覺力的保護,明亮的燈光下是不會有敏感度的。這大約與歌唱家保護嗓子,是一樣的道理。


1970年代,王安憶在自己家中

王安憶的《69屆初中生》中,寫得最好是愛情:從初接到情書的驚慌失措、語無倫次,鎮靜下來又隱隱生出些驕傲,回味信中內容,便悔於自己的反應,開始偷尋、窺視他而將回味變成自己的“節日”。之後,變成忐忑盼待來信,到真見到信尾出現“我愛你”之狂熱,又驚呆而幸福。其中層次太豐富了。這樣的初戀悸動,那種刻骨銘心的體悟,也許我們都經歷過。但纖微難搜,大約也難有王安憶這樣的分辨力。分辨力是一個作家的資本,它真切表達了六十年代環境中,一個純真少女,對愛情認知的全過程。

《69屆初中生》開頭第一章描寫的角度其實非常有震撼力:嬰兒的視覺與觸覺,由母親的懷抱、父親鬍子紮人的感覺始,延及水——洗澡與奶瓶;觸覺轉味覺——冰棒與包子;再抬眼環境——馬路與弄堂口。感官能力真的太強了。王安憶以此長篇,有條不紊寫了一部五十年代哺育、六十年代磨礪成的雯雯自尊的形成史。

雯雯的自尊建立在那個年代真實的譜系中,感人而有社會學意義。王安憶之了不起是,她幾乎是以鄙視當時戲劇性控訴的態度,在所謂的“家長里短”、“見素抱樸”中,就寫成了這一屆人更深刻的青春史。辛酸嗎?當然有。被耽誤的一代嗎?當然是。更重要的是,她寫出了集體主義熔爐鍛造中,一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強大個人的長成。

儘管雯雯只有實際的小學學歷,只是一個很普通的下鄉知青,進了城也只是櫃檯後一個很普通的售貨員,最終也只在里弄工廠一個壓瓶蓋女工的位置上,成了一個擁有五味雜陳的新娘。相比奧斯特洛夫斯基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是一部怎樣的煉成史呢?我以為,這就是一部很精彩的六九屆的“文革”史。最後結尾,新婚夜,雯雯與任一的對話是——

我和你,完全是誤會。假如不搞“文化大革命”,假如一切正常,我們不會相遇的。

“文化大革命”本不該發生。

一切都在輕描淡寫間。寫完這部長篇,王安憶不再用“雯雯”了,她已經完成了雯雯的塑造史。

《69屆初中生》1984年3月最後改定,1984年底她就寫成了《小鮑莊》,發表在1985年第二期《中國作家》上(與莫言的成名作《透明的紅蘿蔔》發表於同一期)。說實在,1985年讀到它,我先懊悔是,為何《庸常之輩》後就中斷了與王安憶的聯繫,“假如這小說能經我手發表……”,這是一個編輯的本能。按《小鮑莊》篇尾記載,它1984年底改定於北京,那正是我在《人民文學》躍躍欲試的時候,儘管我那時不負責上海。當初令我意外的是她控制基調的能力--那村莊就像沉睡在清冷的月光下,沒有狗吠,那樣安靜。

1984年底有關“尋根”的說法,不可能對王安憶沒影響。《小鮑莊》裡有一個“撈渣”,韓少功的《爸爸爸》裡有一個“丙崽”,兩人從不同的角度,構成了截然不同的思索點。

《流水三十章》是王安憶的第三部長篇小說,1986年10月起動筆,寫了半年,發表在1988年第二期上海《小說界》上。寫《流水三十章》前,她連續寫了好幾個中篇,寫作能力已經洶湧澎湃。這些中篇,印象深刻是1986年發表在《人民文學》上的《閣樓》,以及分別發表在《十月》《上海文學》《鐘山》上的三戀--《小城之戀》《荒山之戀》與《錦繡穀之戀》。

王安憶寫男女,寫得最美在注視。“她”這樣注視“他”:“襯衫大了一些,前後飄舞得像一面旗幟,他的身體前後不著地處在寬大的襯衫裡,有一股淒涼的孤獨。這孤獨有一種奇怪的魅力,好像在一個喧嚷嘈雜的世界裡劃出一個清靜的圈子,分離了他與人群,溫和地陪伴他向前去。”感覺確有張愛玲的影子。

“他”與“她”的真性被喚醒,出了家庭,就只能走向荒山,在荒山中毀滅。他的真性被喚醒時,那個母性她的態度,只能是“似乎什麼都知道”,只是緘默著等他,以溫暖的氣息,鼓勵他捫心自問。王安憶的心思在哪裡?小說中說,“女人愛男人,並不為那男人本身的價值,而往往只是為實現自己愛情的理想”。我理解,她是要說,所謂愛情,只是一種男女本性需要維繫的形式而已,撕破了這形式,就只能毀滅了。

我感覺王安憶是通過不斷閱讀在提高自己。1994年她在復旦大學開了一堂小說課,在文壇成為大家議論的一個話題。我感覺,開課是她在逼迫自己的理性分析能力。這門小說課共13講,她從分辨“小說是什麼”講起,她說,小說是用現實材料構築的一個心靈世界,一個神界。她的講稿似乎當時在《小說界》連載,後來由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其中的經典分析體現出優秀的解讀能力。


《長恨歌》

《長恨歌》是王安憶的第六部長篇。她30歲時寫完《69屆初中生》,10年裡勤勤懇懇,寫了6部長篇。寫《長恨歌》時,已經從容不迫、爐火純青了。

《長恨歌》寫一個滬上淑媛錯位的40年,故事其實簡單。王琦瑤,琦是美玉,宵朗之琦,能耀亮暗夜。瑤,“瑤華不琢,則耀夜之景不發”,也是美玉。冰雪態也稱“瑤華”的。王安憶寫這個王琦瑤非個體,她代表上海弄堂裡曾經的小女兒情態,“這情態的名字就叫王琦瑤”。

王安憶一開始就歸結:上海弄堂因為有了她,才有了情味;因為了這情味,便有了痛楚;這情味一點點積累下來,在煙火氣裡,就有了弄堂的感動。她通過這個群體寫她所體會的上海,所以,第一章最後一節,在鴿子見證著飛過之後,才寫到弄堂裡,有點寒酸的閨閣中,在流言裡生長起來的王琦瑤。這個王琦瑤的命運,從一開始就確定了的--“本是如花蕊一樣純潔嬌嫩的閨閣,卻做在這等嘈雜混淆的地方,能有什麼樣的遭際呢?”


鄭秀文飾演的王琦瑤

我感覺這部小說的好處,就在於寫王琦瑤一錯再錯、事事相舛中有悲涼感,卻都以順遇的態度。她覺得所遇都是避不掉的,覺得這悲涼本是人生該有的,也就沒什麼怨艾,就以溫婉壓了感傷。

一部好小說,提供一個開放的結構,從不同的門進去,本都是可以走通所有房間的。不同道路的交叉,才構成豐富的回味與感歎。她從弄堂、閨閣寫到晚會、公寓、鄔橋的橋與砧杵聲,寫得最有詩意是鄔橋與送豆腐的少年。平安裡的下午茶與圍爐夜話,很有《紅樓夢》那種淡淡日常中充滿了韻味的寫法。程先生與王琦瑤再相會,那種微妙的知會,則是最感人的。這一段就令人感覺到,人與人之間,其實是一種修行,所謂“修百年才能同舟,修千年方可共枕”。這是王琦瑤對“老克臘”說的話。

本文節選自朱偉作品《重讀八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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