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6月以前, 夏雙田和父親夏恒天、一條忠犬相依為命。 他們住在連云市一區十八保一甲, 以看山為生。
6月17日下午六點, 30歲的夏雙田去山林中砍柴。 這片山林是已故師長白寶川的遺產, 現在有隴海鐵路連云港務處氣候測驗所駐扎在此。 這座測驗所屬于江蘇省水上警察第三大隊所管轄的分隊。 分隊長名為張得祥。
砍柴之際, 測驗所的牛副警長走到夏雙田身旁, 強迫他將砍好的柴火征為軍草。
夏雙田不愿意。 牛副警長便以砍伐森林為由, 將他帶到分隊部暴打了一頓, 等身上遍布傷口才被放回家。
晚上,
夏家門口, 守門忠犬躺倒在地, 大口喘著粗氣, 眼睛大大地睜著, 鮮血流了一地。 牛副警長和兩名穿著警服的水警, 跨過狗狗的尸體, 往家里走去。
夏恒英走出來, 撞著膽子問道:“你們有什么事?”
“我們來捉人。 你是什么人?”牛副警長問。
夏恒英自然知道他們要捉誰, 自報了名, 請求說:“我兒已經被你們打了, 也算受過處罰, 放過他吧!”
水警不聽, 將他帶到了房屋外, 又闖入家中搜查, 將夏雙田帶走。
第二天, 夏恒英尸體被他的胞弟夏恒年發現。 尸體倒在附近的山芋溝里, 口鼻著流血。 夏雙田則生死不明。 于是, 夏恒年跑去向當地保甲長報告,
據說, 夏恒天死亡時, 牛副警長曾打算移尸滅跡, 遭到村民公憤, 最終沒有成功。 迫于輿論壓力, 測驗所放了夏雙田。
夏雙田遍體鱗傷, 忍著一口氣回到家, 才知道自己的父親已死, 悲痛不已。 因傷行走困難, 夏雙田請村民幫忙, 將自己抬至市政府, 為父親喊冤。
6月19日, 直到事發后第三天, 市政府根據夏雙田的報告派人往出事地點檢查尸體。
資料來源:1947年9月26日南京《大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