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發出一份重磅檔:《關於組織開展人身保險產品專項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不用看內容, 小司就明白這是一道“硬菜”, 因為:
左上角的“特急”二字說明了一切, 阿曆不敢怠慢, 仔細閱讀了所有52條負面清單規定, 發現其中有不少與我們投保人息息相關的事情, 什麼事情?我們具體來看。
01
監管重點還是老四樣:
嚴查違規開發產品、挑戰監管底線的行為。
嚴查偏離保險本源、產品設計異化的行為。
罔顧公平合理、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
嚴查以行銷為噱頭、開發“奇葩”產品的行為。
但是一扣到細節, 小司受到的“驚嚇”可不小。
如果真能做到這一點, 對投保人真是皆大歡喜的事情, 有多少人因為看不懂條款而苦惱過, 但是保險是個專業的東西, 如果說的太簡單, 漏洞就會百出, 這對條款設計者來說是個挑戰。
02
不過整個清單的高潮並不是在開頭, 而是越來越精彩:
謔!我們一直都被醫保限制蒙蔽了, 原來有的保險公司居然沒按規定來劃分醫保範圍?
(꒪Д꒪)ノ
癌症中要包括“原位癌”?有人會說, 那原位癌是不是要劃入重大疾病了。
錯!第九條以前的規定也有, 目的就是要求保險公司用詞準確!
因為“癌症”這個詞本來就是非常泛泛的定義, 要用“惡性腫瘤”、“輕度惡性腫瘤”之類的來講。
原位癌的定義是有明確的醫學劃分的,
關於壽險, 保險公司不能要求提供火化和喪葬證明等不合理材料。
並且身故保險金的賠付, 不存在“分期付款”這一說了, 要賠就一次性。
近幾年, 甲狀腺癌的理賠率行業穩居前幾名, 有的保險公司在這塊甚至達到了50%的賠付率。
賠的量這麼大, 保險公司當然不幹了, 所以很多保險公司對甲狀腺癌只賠20%保額, 雖然也整改過, 但是還是存在有的防癌險對甲狀腺癌只賠50%的, 大家一定要注意避開這種。
所以保險公司想撇開甲狀腺癌不管, 銀保監會這裡說了:“不行!”
等待期的設置是必須的, 本意是為了防止保險欺詐和逆選擇, 但是有的公司把等待期設得太長了。
比如:
有的老年防癌險, 等待期1年, 這是要鬧哪樣?到底是讓買還是不讓買?
還有的險種用保額增長誘惑, 變相延長等待期。 比如說, 你願意等一年, 保額就漲1倍, 最高漲3倍, 這種都屬於不正常的等待期設置。
而且這一條的後半部分, 簡單來說就是“等待期內出險不全額退還保費”, 很明顯就是說的某安公司的平某福產品, 只有它家是等待期出險, 返還現金價值。 這樣整不行了, 大佬!
“保很多錢, 保很長時間”
這種噱頭話今後不准說了!
很多醫療險產品都會聲稱自己能報300-600萬的醫療費, 曾經還出現過一個報1500萬的, 不過一個人生病, 頂到天上, 也花不了這麼多錢, 都是華而不實的賣點行銷。
續保時間上也有要求:不能宣傳連續投保的概念,
03
出現了這麼多嚴格的新規, 很多人就會擔心了, 那是不是保險公司的產品就會出現大面積停售?
想多了。 這次的通知, 實際上是延續了當年的134號檔, 很多問題在當時就已經點出來了, 第一批清查也早就做過。
這一次的新規, 說白了就是一次“複診”, 把之前的歷史遺留問題解決掉。
長期以來, 監管大佬們的初心是沒有變的, 一直都是“嚴厲打擊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加快轉變行業發展方式。
從而不斷滿足消費者多樣化保險產品需求, 努力形成長、中、短期限結構合理……人身保險負債結構新局面。 ”
意思就是,
監管爸爸管你,
是為了讓你更好地適應“社會”,
以後不至於違法犯罪。
而且監管爸爸還發了“複診”病歷, 各個保險公司填好, 發給我檢查:
所以, 停售是會有的, 一些特定違規產品的整改也是會有的, 但是大面積停售是不可能發生的, 因為病不是大病, 要調養, 而不是“截肢”。
當然了, 這52項規定面向的, 是一些特定的違規產品, 本身的設計就脫離了保險的本質。
根據這52條的要求, 阿曆自己也把很多產品進行了“複診”, 也有很多合格的產品並沒有受到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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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司聊理財
公眾號ID:sishujia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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