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出生的路某是遼寧阜蒙縣人, 在遼寧建平縣一家工廠打工。
路某的工友趙某有個6歲的女兒彤彤(化名)。 彤彤長得很可愛, 而路某則起了歪心思——2017年7月到8月, 路某在其居住的工廠職工宿舍內, 多次對來宿舍里玩耍的小娜實施親吻等猥褻行為。
8月2日, 路某再次對彤彤實施猥褻行為時, 被彤彤的媽媽抓了個現行——當時彤彤的媽媽楊某準備去水房洗衣服, 路過路某的宿舍, 門是看著的。 楊某正好看到路某抱著女兒, 親吻小姑娘的嘴。 她很生氣, 立即帶走女兒。 經過詢問得知此前路某也多次猥褻過彤彤。
據楊某等人稱, 最初發現此事后她找路某對峙, 路某起初不承認, 說只是“稀罕你家姑娘”, 后來承認用手“隔著衣服摸過”孩子。 楊某稱她向路某索賠10萬, 后來又降到3萬元。 路某不同意, 稱“還不如蹲三年”。 于是楊某報了警。
到案后路某辯解稱, 自己只是因為喜歡彤彤才親吻了孩子, 并沒有實施其他猥褻行為, 且已賠償了彤彤的經濟損失并取得了諒解。 且自己表現一貫良好, 無犯罪前科。 請求從輕處罰。
近日, 建平縣法院審理此案認為, 路某以親吻、摳摸的方式猥褻兒童, 其行為構成猥褻兒童罪。 法院近日一審判處路某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