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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一爱好作案6次杀死7人,逃亡8年,成最会躲的死刑犯!

熟悉中國刑事犯罪史的朋友應該對一件事情會有所了解, 那就是公安部在2000年的2月份, 對在逃的一些重大的刑事犯罪嫌疑人設立了兩個通緝令, 那就是A和B級通緝令, 其中A級通緝令是全國范圍內級別最高的通緝令, 一般都是對那些重大的, 對社會造成很大不良影響的刑事犯罪的在逃嫌疑人使用的, 而B級一般是省里向公安部上報, 然后通緝的, 影響較大的刑事案件。 A級通緝令的將近從5萬起, 不設上限, 而B級通緝令一般是在一萬到五萬元之間。

自從這個通緝令制度頒布之后, 對在逃的罪犯形成了強有力的震懾,

一些大案要案也得益于這個制度而抓住了嫌疑人, 今天這篇文章要說的, 就是公安部對他發布A級通緝令的悍匪, 此人在短短的時間內, 作案6次, 而且殺死了7人, 之后再逃亡的時候, 不但沒有收斂, 反而再次作案, 造成了十分不好的影響, 這個人就是馬漢慶。

在刑事犯罪歷史上, 曾經出現過許許多多的大的悍匪, 這到不是什么新鮮事, 這個馬漢慶就是其中的一個, 那么馬漢慶為什么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呢?是什么原因他成為A級通緝犯的?這得從他的動機說起。

其實馬漢慶一開始也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工人, 他生活在武漢, 靠著當鍛造工為生, 雖然日子過的清貧點, 但是也是靠著自己的雙手掙錢, 但是也正是在當工人的時候,

他染上了一個改變他一生的一個壞習慣, 那就是賭博。

一開始只是小賭, 但是賭博這東西很容易越陷越深, 馬漢慶也不例外, 他很快就染上了毒癮, 俗話說得好, 十賭九輸, 馬漢慶很快就把自己在工地上掙來的錢輸了個精光, 自己沒錢后, 就開始借錢賭博, 但是賭博就像一個無敵洞一樣, 根本填不滿, 被債務和毒癮壓的喘不過氣來的馬漢慶, 開始鋌而走險。

他買來了一支手槍, 1996年第一次作案, 他就搶劫了銀行, 得手后的馬漢慶, 第一次作案十分的害怕, 開始大逃亡, 輾轉幾個省市, 最后在三亞生活了下來, 并且隱姓埋名的娶妻生子。

不過, 雖然靠著搶來的錢過了一段好日子, 馬漢慶并沒有截掉毒癮, 很快沒錢的他此后多次作案,

但是他很狡猾, 人在三亞, 跑到烏魯木齊作案, 再加上他隱蔽做的好, 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 居然讓他逃了8年, 不過在公安部發了A級通緝令之后, 沒多久, 馬漢慶就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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