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之間的關系, 有時候是非常微妙的, 一會兒是競爭的關系, 一會兒又變成了相互協作的關系, 由于這種關系的特殊性, 所以和同事之間關系再好, 下面這四種事也不能做, 要不然的話, 必定會被別人說出賣。
【1】相互通融提供方便的事不能做。
比如說, 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為你的同事開后門, 提供很多方便, 相反的, 你的同事也給你提供一些方便, 這種相互通融的事情, 會被領導視為共同穿一條褲子, 把這當做一個極大的漏洞堵上, 領導就認為你們都是鉆空子的人, 所以很多的同事利用這種方式,
【2】暗暗配合互串的事不能做。
同事之間的配合, 一定是在職責上, 明明寫著的, 一定不要偷偷的暗地里進行配合和相互串通, 只要是來暗的, 領導一定會發現, 只要領導發現了, 領導就會對你們的這些事嚴懲不貸, 要知道很多都沒問題, 很多的路的問題, 都是這樣產生的, 你要是對你的出賣, 利用這種事情也用, 故意讓你跳進坑里面。
【3】替同事做決定的事不能做。
同事關系再好, 同事的事情也必須由他自己做決定, 即便是在特殊情況下, 也必須得到他的授權, 而且是明確的授權, 不是口頭上的, 除此之外, 同事的事一定不要替他做決定, 如果他不給你辦理正式的委托手續, 這里面一定存在著很大的問題,
【4】偷偷幫忙的事不能做。
同事之間的幫忙, 一定要幫在別人的需求上, 千萬不可以自作主張的偷偷幫忙, 這種情況下, 大部分都會幫倒忙, 因為你根本不知道同事的具體安排, 所以這事不可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