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不是藥神》的火爆, 大家找到了這部電影主角的原型, 陸勇, 人稱藥俠, 作為中國“代購抗癌藥的第一人”, 曾險些入獄, 好在300多名病友的聯名上書, 以及律師的給力, 法院將他無罪釋放。
目前, 《我不是藥神》票房已經累計到10億了, 上映四天取得這個票房, 也是在意料之內, 畢竟好片子, 口碑爆棚, 想不火都難。
在7月6號, 在藥俠陸勇倡議下, 制片方和演職人員捐助200w成立基金會, 雖然名字還未命名, 但陸勇已經提前告知大家了, 并且希望大家能夠幫忙命名, 將這部分的基金用于腫瘤病人, 同時, 還向社會招募會開辦和運營基金會的人。
說實在話, 一個普通人, 能夠做到陸勇這樣, 很不容易, 或許, 也只有感同身受, 才能深刻體會到痛楚。 隨著電影的熱映, 原先收到陸勇幫助的人, 紛紛在有陸勇報道的新聞下, 感謝陸勇。
而在此前, 陸勇也曾說到:
1.至今日, 我沒有以任何方式, 授權制片方來拍攝此電影。
2.從劇本的創作開始至今, 我從未收過劇作者、制片人及其他任何人的一分錢, 連提都沒有提過。
3.我對預告片和其他拍攝花絮中搞笑的行為表示不滿。
4.我和制片人聯系過, 要求在片尾加一小段我的說明, 以澄清事實, 免得觀眾誤會。 但據制片人說, 因某位領導要求電影“突出政府作用, 弱化個人英雄主義”, 某位副局長不同意我在片尾以主角原型說幾句。
可以看出, 陸勇其實有點不滿, 畢竟作為電影的原型, 很多東西都不知道, 而且怕劇中的形象, 影響到現實自己。
這里做個說明, 陸勇在現實中, 并不是像電影里, 靠賣藥賺錢, 而是義務為病人代購, 期間為了打款方便, 還購買了三張信用卡, 以致于構成了犯罪, 但情節較輕, 不予處罰。 陸勇稱, 電影將人性與法律放至天平的兩側, 而現實中的他, 始終敬畏法律, 感恩新時代, 感恩社會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