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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原型陆勇倡议制片方成立基金,网友:干得漂亮

隨著《我不是藥神》的火爆, 大家找到了這部電影主角的原型, 陸勇, 人稱藥俠, 作為中國“代購抗癌藥的第一人”, 曾險些入獄, 好在300多名病友的聯名上書, 以及律師的給力, 法院將他無罪釋放。

目前, 《我不是藥神》票房已經累計到10億了, 上映四天取得這個票房, 也是在意料之內, 畢竟好片子, 口碑爆棚, 想不火都難。

在7月6號, 在藥俠陸勇倡議下, 制片方和演職人員捐助200w成立基金會, 雖然名字還未命名, 但陸勇已經提前告知大家了, 并且希望大家能夠幫忙命名, 將這部分的基金用于腫瘤病人, 同時, 還向社會招募會開辦和運營基金會的人。

說實在話, 一個普通人, 能夠做到陸勇這樣, 很不容易, 或許, 也只有感同身受, 才能深刻體會到痛楚。 隨著電影的熱映, 原先收到陸勇幫助的人, 紛紛在有陸勇報道的新聞下, 感謝陸勇。

而在此前, 陸勇也曾說到:

1.至今日, 我沒有以任何方式, 授權制片方來拍攝此電影。

2.從劇本的創作開始至今, 我從未收過劇作者、制片人及其他任何人的一分錢, 連提都沒有提過。

3.我對預告片和其他拍攝花絮中搞笑的行為表示不滿。

4.我和制片人聯系過, 要求在片尾加一小段我的說明, 以澄清事實, 免得觀眾誤會。 但據制片人說, 因某位領導要求電影“突出政府作用, 弱化個人英雄主義”, 某位副局長不同意我在片尾以主角原型說幾句。

其實, 我不想當什么英雄, 我只想澄清事實。

可以看出, 陸勇其實有點不滿, 畢竟作為電影的原型, 很多東西都不知道, 而且怕劇中的形象, 影響到現實自己。

這里做個說明, 陸勇在現實中, 并不是像電影里, 靠賣藥賺錢, 而是義務為病人代購, 期間為了打款方便, 還購買了三張信用卡, 以致于構成了犯罪, 但情節較輕, 不予處罰。 陸勇稱, 電影將人性與法律放至天平的兩側, 而現實中的他, 始終敬畏法律, 感恩新時代, 感恩社會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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