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拿錢給我買自行車, 結完婚就不認賬了。 ”7月5日, 在山西運城一農村,56歲的張元慶談起自己年輕時那次“短婚”, 既委屈又憤怒。 1985年, 張元慶和外村女子李燈馨準備結婚, 兩家敲定, 先由男方給女方預付200元彩禮, 之后女方拿這筆錢給家里添置一輛自行車。 然而, 結婚后李燈馨卻死活不肯買車。 張元慶氣不過, 于是結婚僅一個月便提出離婚。 如今, 張元慶已經打了33年光棍, 對于當年離婚的決定, 他表示一點不后悔。
張元慶出生于上世紀60年代的運城農村, 張元慶說, 他出生那時候, 正趕上村里連年鬧災荒, 全家人每日只有2斤口糧,
時光飛快, 轉眼間張元慶23歲, 已經到了適婚年齡。 “那時家里經濟條件稍微好點, 想著給我說個媳婦。 ”張元慶說, 經村里媒人介紹, 外村有個21歲的姑娘名叫李燈馨, 也到了出嫁年齡。 于是, 張元慶便提著一箱餅干登門拜訪, 男女雙方彼此見過一面后都感覺很合適, 因此沒過多久, 家里長輩便定下了這門親事。
那個年代, 農村結婚出彩禮一般都是自行車、縫紉機。 李燈馨向張元慶提出要一輛自行車, 張元慶也很爽快的答應了。 然而,
在親人們的祝福下, 張元慶和李燈馨順利結了婚。 婚后沒幾天, 張元慶便問李燈馨那200塊錢彩禮在哪兒放著, 李燈馨說已經交回娘家。 張元慶本來計劃著用這筆錢買完自行車后, 還能剩點零花錢, 現在一聽李燈馨說已經全交給娘家了, 他便氣不打一處來。 他質問李燈馨買自行車的事怎么辦, 李燈馨卻讓他自己花錢再買一輛……這對新婚小夫妻炕頭還沒捂熱幾天, 便因為這200塊的彩禮錢三天兩頭吵架。
一個月后, 張元慶認為每天吵架不是回事兒, 李燈馨言而無信、蠻橫不講理, 他開始懷疑自己娶李燈馨是一個錯誤的決定。 “我倆性格不合, 處不到一起。 ”于是, 張元慶果斷提出了離婚。 李燈馨聽說要離婚, 便大哭大鬧了半個月, 最后眼看哭鬧不頂用, 一怒之下回了娘家, 從此再沒回來。
從離婚到現在已經33年了, 張元慶一直都沒再婚娶, 他也已經習慣了常年單身。 他平日里養著30頭綿羊, 每年光靠賣羊也能賺個萬數來塊錢養活自己。
如今, 張元慶的母親已經75歲了, 身體一天比一天衰老。 看著和她一樣年齡的老太太早已經當了奶奶, 甚至有的已經抱上了重孫, 母親的眼淚就掉個不停, 她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看到兒子娶妻生子,
張元慶78歲的老父親身體也不好, 風濕骨病、老年癡呆、耳背眼花……張元慶說, 現在自己都快60歲了, 同齡人都當了爺爺, 自己卻還沒當爸爸, 他心里也不好受。 不孝有三, 無后為大, 對于父母, 他的心里也滿是愧疚。 但是, 對于自己33年前做出的離婚決定, 他到現在也絲毫不后悔, 因為他始終都忘不了那輛自行車的事, “她說話不算話, 不配和我一起過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