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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结婚一月便离婚单身至今33年,只因妻子拒绝拿彩礼钱买车

“說好拿錢給我買自行車, 結完婚就不認賬了。 ”7月5日, 在山西運城一農村,56歲的張元慶談起自己年輕時那次“短婚”, 既委屈又憤怒。 1985年, 張元慶和外村女子李燈馨準備結婚, 兩家敲定, 先由男方給女方預付200元彩禮, 之后女方拿這筆錢給家里添置一輛自行車。 然而, 結婚后李燈馨卻死活不肯買車。 張元慶氣不過, 于是結婚僅一個月便提出離婚。 如今, 張元慶已經打了33年光棍, 對于當年離婚的決定, 他表示一點不后悔。

張元慶出生于上世紀60年代的運城農村, 張元慶說, 他出生那時候, 正趕上村里連年鬧災荒, 全家人每日只有2斤口糧,

經常靠吃紅薯葉和野菜才能填飽肚子, 餓肚子更是常有的事。 張元慶父母雖然只是普普通通的農民, 但憑著吃苦耐勞的一雙手, 老兩口硬是挺過了困難時期, 把張元慶拉扯大。

時光飛快, 轉眼間張元慶23歲, 已經到了適婚年齡。 “那時家里經濟條件稍微好點, 想著給我說個媳婦。 ”張元慶說, 經村里媒人介紹, 外村有個21歲的姑娘名叫李燈馨, 也到了出嫁年齡。 于是, 張元慶便提著一箱餅干登門拜訪, 男女雙方彼此見過一面后都感覺很合適, 因此沒過多久, 家里長輩便定下了這門親事。

那個年代, 農村結婚出彩禮一般都是自行車、縫紉機。 李燈馨向張元慶提出要一輛自行車, 張元慶也很爽快的答應了。 然而,

那時村里供銷社不賣自行車, 可想在城里商店買到價格實惠的自行車, 需要走人情、托關系, 不是很方便。 因此, 張元慶為圖省事, 便直接跟父母要了200塊錢塞給了李燈馨, 暫且當彩禮。 他和李燈馨約定好, 等結婚以后, 再慢慢托人打問買一輛低價實惠的自行車。

在親人們的祝福下, 張元慶和李燈馨順利結了婚。 婚后沒幾天, 張元慶便問李燈馨那200塊錢彩禮在哪兒放著, 李燈馨說已經交回娘家。 張元慶本來計劃著用這筆錢買完自行車后, 還能剩點零花錢, 現在一聽李燈馨說已經全交給娘家了, 他便氣不打一處來。 他質問李燈馨買自行車的事怎么辦, 李燈馨卻讓他自己花錢再買一輛……這對新婚小夫妻炕頭還沒捂熱幾天, 便因為這200塊的彩禮錢三天兩頭吵架。

一個月后, 張元慶認為每天吵架不是回事兒, 李燈馨言而無信、蠻橫不講理, 他開始懷疑自己娶李燈馨是一個錯誤的決定。 “我倆性格不合, 處不到一起。 ”于是, 張元慶果斷提出了離婚。 李燈馨聽說要離婚, 便大哭大鬧了半個月, 最后眼看哭鬧不頂用, 一怒之下回了娘家, 從此再沒回來。

從離婚到現在已經33年了, 張元慶一直都沒再婚娶, 他也已經習慣了常年單身。 他平日里養著30頭綿羊, 每年光靠賣羊也能賺個萬數來塊錢養活自己。

如今, 張元慶的母親已經75歲了, 身體一天比一天衰老。 看著和她一樣年齡的老太太早已經當了奶奶, 甚至有的已經抱上了重孫, 母親的眼淚就掉個不停, 她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看到兒子娶妻生子,

但這個愿望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實現。

張元慶78歲的老父親身體也不好, 風濕骨病、老年癡呆、耳背眼花……張元慶說, 現在自己都快60歲了, 同齡人都當了爺爺, 自己卻還沒當爸爸, 他心里也不好受。 不孝有三, 無后為大, 對于父母, 他的心里也滿是愧疚。 但是, 對于自己33年前做出的離婚決定, 他到現在也絲毫不后悔, 因為他始終都忘不了那輛自行車的事, “她說話不算話, 不配和我一起過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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