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貸”等一些校園貸款軟件, 面向的用戶人群大部分是大學生。 這些貸款軟件利用大學生容易接受新鮮事物、防騙意識低、喜歡購物卻生活費用有限的特點, 牢牢抓住大學生人群, 利用優厚的條件吸引他們貸款來買東西。 但是由于有的大學生貸款過多, 久而久之欠的錢越來越多, 自己卻還不上, 再加上部分大學生社會經驗少, 閱歷不夠豐富, 對一些事物不夠了解, 就用自己的主觀思想去判斷, 導致了嚴重的后果。
近日, 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400名大學生申請了校園貸款, 但是卻因為買手機等高消費后還不上被起訴。
面對貸款還不上的學生, 貸款軟件一方就向他們提起了訴訟。 然而, 大部分學生對此置之不理, 以為只要不去管它, 就可以安然無事, 結果他們的想法卻是錯誤的。 某人民法院的法庭庭長表示說, 從他們法院開始審理這些校園貸款案件以來, 就沒有一個學生前來應訴, 而這些學生的做法對他們是非常不利的。 大學生應該正面面對這件事情。 想要知道整個合同是否完全合法, 是否對他們有歧視性條款等,
那么問題來了, 如果這些大學生遲遲不去法院應訴的話, 就使得他們的自身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是對他們非常不利的。 于是法官跨省“上門”調解, 但是僅僅有3個人怕被列入失信名單, 降低自身信譽, 而選擇了還款, 其余人仍未對此做出回應。 法官表明, 他告訴這些大學生, 簽了這個調解協議, 法院一方就會出調解書, 如果他們不履行這個調解書的話, 提起訴訟的一方就馬上可以申請執行了。 這些大學生雖然對以上做法有點抵觸, 但是這個條件對他們來說還是可以接受的。
記者采訪了一名大一學生, 詢問學生對借貸軟件的看法。 此學生表示, 開學的時候就聽別人講過借貸這類事情很危險,
只有自身樹立正確合理的消費理念, 理智消費, 提高安全意識與法律意識, 抵抗住外來誘惑, 才能免于我們陷入貸款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