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份以來, 高云翔性侵案已經過去3個月, 不過最近已經有了初步結果, 高云翔第二次申請保釋成功, 并于7月5日正式出獄。 不過高云翔保釋成功也付出了巨大代價, 保釋金花費高達1400萬元, 同時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為了配合高云翔保釋, 高云翔之妻董璇放棄在國內的演藝事業, 帶著女兒到澳洲與高云翔租房住。
高云翔出獄后, 他的保釋判決書也隨之曝光, 判決書披露, 受害者在4份證詞中說出身體傷害的問題, 她聲稱自己兩腿之間有淤青, 是因為高云翔和王晶想用手把她的雙腿抬高, 自己拼命掙扎反抗,
不過這次法院之所以允許高云翔保釋, 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法院認為, 受害者在另一名男人在場的情況下, 與高云翔發生性關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也就是說, 高云翔可能是清白的。
如今案情已經宣告一個段落, 案情最終大白于天下, 還有待時日, 只是苦了董璇和小孩, 她們才是最終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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