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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执行7犯死刑 奥姆真理教原教主麻原彰晃等被处死

王景賢

7月6日, 日本刑罰史上出現了“零”的突破——一天對7名死刑犯執行死刑。 來自日本法務省的消息表明, 就在這一天, 日本政府對制造1995年東京地鐵沙林事件等的重大暴恐犯罪組織——奧姆真理教的原代表麻原彰晃(松本智津夫, 63歲)以及該組織的原干部共7人執行了死刑。

屈指計算, 東京地鐵沙林事件已經過去23年。 作為日本犯罪史上最為兇惡的這一暴恐事件的首謀者, 麻原彰晃是在沉默并拒絕闡述事實真相的情況下被處以極刑。 如今, 他在沉默中把這些罪惡帶向陰間。

在一連串的奧姆真理教事件中,

除了麻原彰晃被判處死刑以外, 還有另外12名原該組織的干部被判處死刑。 但是, 對他們實際執行死刑尚屬首次。 消息人士認為, 日本公安當局為防止教團組織將麻原彰晃死刑犯神格化乃至實施來自于該教團組織的報復措施, 將加緊對其進行監督監控。

根據判決書, 麻原彰晃在1989年殺害坂本堤律師一家事件以及殺害脫離教會信徒事件中, 以被害人背叛或敵對于自己為理由指示對其進行了殺害。 在1994年松本沙林事件中, 為確認沙林的殺傷力以及噴霧裝置的性能, 指示“實際是否有效需要試試看”, 下令實行了沙林噴霧事件。

在1995年3月東京地鐵沙林事件中, 麻原彰晃試圖通過人為的行動引發與同年1月發生的阪神大地震同等規模的巨大災害,

在受到警方阻止性的強制搜查后, 下令在東京地鐵車站內散播沙林, 造成13人死亡, 6000多人受傷的重大慘案。

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中對于麻原彰晃如下定罪:“企圖以救贖的名義支配日本從而成王, 是在此目的下從事各種犯罪的首謀者”, 以殺人、損壞尸體罪以及違反武器制造法等罪名認定麻原彰晃在13起相關案件中皆為有罪, 判處了死刑。

在上訴審理中, 麻原彰晃的律師方主張“他處于喪失心神狀態, 沒有訴訟能力”, 因此沒有在期限內提交控訴理由書。 對此, 東京高等法院以“控訴能力方面不存在質疑”為理由決定拒絕其上訴。 日本最高法院于2006年判定不接收律師方的特別抗訴, 確定了麻原彰晃的死刑。

麻原彰晃于2008年11月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了重審要求。 2010年9月日本最高法院再次拒絕其特別抗訴, 確定了對于重審的不認可。 其后該犯也數次提出重審請求, 目前尚處于重審請求過程中。

日本法務省通常避免在犯人申請重審過程中執行死刑。 但是, 從去年開始, 法務省開始不再顧及這些。 有關方面認為重審請求對于死刑執行時期的影響已經變小。

麻原彰晃被關押在東京留置所。 消息人士稱, 2017年5月該收容所的報告顯示麻原彰晃“沒有出現明顯的精神障礙, 雖頑固拒絕探視, 但對于敦促其運動、洗澡等情況曾離開過居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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