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微漪是一個生長在川西的女畫家, 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只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 從此開始了與狼共舞的生涯。 她把小狼帶回都市家中喂養, 并為它取名為“格林”。 兩個月后, 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 同時也陷入自我確定的茫然和沒有同伴的孤獨當中, 對人類的不設防更讓它的都市生活危險叢生, 于是李微漪決定帶它回到草原, 讓它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記錄的就是格林回到草原的經過, 在拍攝紀錄片的過程中, 李微漪在野外崴了腳, 腳已經腫得無法再繼續行走,
攝影師驚奇的發現, 格林竟然在草原上找馬, 盡管馬會反抗, 可格林沒有放棄, 最終將一只白馬牽回李微漪崴腳的地方, 這個場景就像童話里的畫面, 讓人們見識到了狼溫暖的一面。 李微漪看到這一幕既震驚又感動, 艱難的站起身后, 格林還在背后扶著李微漪行走, 生怕她再次摔倒受傷。 得益于格林的幫助, 李微漪順利的離開了野外。
“格林, 如果我們終將分離, 我多希望時間能慢一點, 再慢一點, 就這樣一路陪著你走下去, 我想為你寫一部真正的只屬于你的格林童話”, 這是李微漪的原話, 不難看出, 她已經對格林產生了家人般的情感。
萬物皆有靈, 你施與什么樣的愛, 就會得到什么樣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