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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布高云翔性侵案大量细节,其中保释要求包括14条

相信大家對這件案子還是很關注的, 而現在高云翔也終于得到了保釋, 官方也公布了保釋內容的判決宣判, 最近就有一位網友對該篇文章進行了翻譯, 在這份宣判書中我們看到很多該案件的細節, 其中說到高云翔2018年3月26日參加了該劇的慶功宴, 其中受害者是代表澳方制片團隊的工作人員參與了這場慶祝, 之后一行人選擇去唱歌結束后受害者回到了高云翔和王晶下榻的酒店。

到了房間之后王晶才打電話給高云翔, 后者很快就來到了房間并在這位受害者沒同意的情況下發生了關系,

出事之后高云翔的家人就一直想要給他保釋出來, 在第一次時還被駁回了, 之后又繼續請求, 法庭也考慮到董璇為了此事已經在花了大量的金錢和經歷, 高云翔本人也表示只要保釋獲批自愿受到電子監控設備的監管。

不過現在的證據卻壓倒性的顯示高云翔和受害者發生了關系, 除了被拍到他進入酒店房間內還待了半小時, 重點是他的DNA還有精液在酒店被子上的一出血漬和枕頭套上, 當時在酒店之后也是高云翔主動向受害者靠近并接吻, 還引導她往床的方向挪動, 被駁回保釋也是法院認為他會有潛逃的可能。

但是對于他的一系列評估之后他得到保釋后在也必須要做到以下的14項, 總之就是按需上庭,

除了董璇組的房子內居住其他都不能, 早上9點到下午5點都不能離開居住所, 每天需要在早上6點和晚上8點到警局報到, 還要交出護照及海外出行文件, 禁止靠近機場和其他出發點1000米內, 還有就是需要帶電子監控設備。

不過董璇的的做法也是非常令人感動了, 畢竟現在證據已經顯示他和受害者的可能性非常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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